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松洋与被执行人李勇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贾松洋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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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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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勇,男,汉族

身份证号码:6124211971****0357

住址:安康市汉滨区南井街

02

执行案号及执行标的

执行案号:(2024)陕0902执恢509号

执行标的:76820元

03

悬赏期限及悬赏条件

悬赏期限: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2月19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勇的行踪下落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有效控制,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1000元奖励给举报人;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勇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2000元奖励给举报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法官

举报电话:0915-3318826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来源:汉滨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