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10月31日讯10月31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探索建立不动产自行处置“带封过户(融资)”新模式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全市辖区12家法院采用“带封过户”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0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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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生介绍,“带封过户”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不经法院司法拍卖程序,由债务人自行出售查封财产,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手续,最终通过出售财产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带封融资”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允许债务人以查封财产自行办理抵押融资业务,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最终通过抵押融资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

为推动“带封过户(融资)”模式落地见效,济南法院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深化府院联动,凝聚执行解纷合力。济南中院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机构等部门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对“带封过户”模式进行理论论证,创新公证机构参与执行调解机制、交易资金提存模式、带封登记交易机制以及查封不动产按揭贷款机制。多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建立“带封过户”制度流程。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推动重点突破。选取济南辖区案件量最大、法拍数量最多的历下法院作为试点法院,筛选被执行人有自行处置意愿的案件,引入公证调解、公证代办、公证提存机制,对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先过户再解封”,实现零风险“带封过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带封过户”模式从执行阶段向诉前诉中阶段、从民事执行案件向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从单一查封案件向多轮查封案件、从二手房向新建商品房、从“带封过户”向“带封融资”扩展。

三是加大推广力度,提升民生实事成效。将“带封过户”模式的推广运用纳入执行重点工作,多次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推广试点经验。丰富执行培训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实务人员讲解“带封过户”制度流程,解答操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在全市法院推广应用。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全市辖区12家法院采用“带封过户”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0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1亿元。

记者:袁媛

编辑: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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