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本人是2012年在开发商售楼处购买无棣丽景庄园小区的房子,房子也是2012年交付业主,当时办理不动产证的费用,暖气开口费用,天然气开口费用,维修基金费用全部交齐。现在为了孩子上学不得不办理不动产证,可是还需要二次缴费,这对业主造成了巨大损失,但是为了孩子上学我们有些业主又再次交了这个费用,所以说需要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重视,希望把之前交的费用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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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经调查,2010年由滨州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小区部分业主在购买楼房时一并向开发商缴纳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费用,但开发商将业主缴纳的费用挪用,并未向相关部门缴纳,导致业主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仍需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对留言人要求开发企业退还购房时缴纳办证费用的问题,现开发企业称无力偿还。已建议留言人通过信访途径反映。

希望此事能早日解决!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看滨州、闪电新闻“网络问政”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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