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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宏厦建设有限公司因资金链紧张,老板要求中高层员工(如总工程师、老会计等),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
老板承诺,这只是“走个形式”,钱由公司用、公司还,员工只是借个名义和征信。
员工们大多碍于情面,或出于对公司的忠诚,配合办理了贷款
有些以“项目分包人”名义贷款,有些甚至注册个体户去贷。
2024年到2025年间,随着建筑行业下行,公司经营恶化,最终在2024年7月进入破产程序。
这时银行找上门来,员工们才恍然惊觉:自己名下,背负着数百万的本金、利息和罚息。
比如总工程师李先生,名下就涉及银行贷款300万(加上罚息等超310万),以及民间借贷820万。
员工手上,虽然有老板签署的《还款承诺书》, 但银行只认“白纸黑字”。
贷款合同是员工本人签字、按手印办理的,在法律上,员工是第一责任人。
虽然银行表示可以协商分期还款,但坚决拒绝将债务主体,从个人转移到公司。
公司资产经过拍卖,最终拍得760多万,无力偿还巨额债务。
老板称,“想帮员工也无力回天”。
8名员工,应公司要求,以个人名义贷款约2500万。
个人征信受损不算,还面临巨额债务和银行催收,甚至需要偿还民间借贷。
类似的剧本,不同行业都在上演。
郑州某教育集团,曾让181名员工贷款2600多万元,理由也是“学校周转”,最终导致多名员工征信逾期。
深圳的跨境电商、上海的医美机构等,都出现过要求员工贷款给公司“输血”的情况。
浙江宏厦建设的这8名员工,想要摆脱债务泥潭,恐怕非常困难。
这个惨痛的教训,或许能让你在工作中,多一份警醒。
1、个人征信是命根子:无论领导怎么劝,绝对不要以个人名义帮公司贷款,也不要轻易给公司做担保。
2、拒绝“测额度”陷阱:不要配合公司所谓的“测额度”、“走流水”,一旦签字,法律风险就转移到了你身上。
3、清醒认知职场关系:老板口中的“共渡难关”,有时候是让你“独自渡劫”。你是拿工资的员工,不不是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