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新旅城·上东小区业主党先生,因楼道杂物清理问题与一名保安发生冲突,左手小拇指被对方咬成开放性骨折,医疗费已花1万多元。事发后物业称保安是外包的,让找保安公司;保安公司则表示涉事保安还没正式入职,属于个人行为,双方互相推诿责任。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律师明确表示,保安公司和物业都存在相应责任,此事背后的责任划分和法律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一、事发经过:清理杂物起争执,业主手指被保安咬骨折

1月2日下午3点左右,党先生正在家带孩子,突然有人敲门,对方自称是小区保安,要求他立刻清理楼梯间堆放的杂物。

党先生说,这名男子没穿保安制服,自己之前也没见过,心里有点警惕,就隔着门回复说“一会儿就去挪”。可对方不依不饶,非要他当时就处理,说话语气还特别冲。党先生通过猫眼看到对方要自己动手清理,赶紧打开了门,结果发现这名保安满身酒气,还想强行闯进家里,孩子当场就被吓坏了。

为了阻止对方进门,党先生拿起板凳挡在身前,双方随即发生争吵和撕扯。让人没想到的是,争执过程中这名保安竟然狠狠咬住了党先生的左手小拇指,当场就流了一地血。之后民警赶到现场,将涉事保安带回派出所,党先生则自行前往医院治疗。

据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党先生的伤情为开放性指骨骨折,左手第5近节指骨已经骨折。党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靠在小区门口摆摊卖孜然炒肉夹馍养家,家里老人和孩子都要靠他养活,日子本就过得紧巴巴,现在住院的1万多医疗费全是自己垫付的,这让他感到既气愤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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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方回应:物业甩锅外包,保安公司辩称“未正式入职”

党先生说,事发后他找物业和保安公司讨要说法,结果却被两头“踢皮球”。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直接表示,小区的保安是外包给保安公司的,让他有问题去找保安公司解决;而保安公司的王经理则称,涉事保安是上班第二天,还没办理正式入职手续,而且事发时他并不当班,是私自去处理杂物问题的,属于个人行为,和公司没关系。

对此,党先生提出了质疑:如果这名保安真的没入职,又没有物业或保安公司的安排,他怎么会知道楼道有杂物需要清理,又怎么会主动上门处理?更何况这名保安当时满身酒气,还没穿制服,不管是物业还是保安公司,都明显存在管理失职,理应对此事承担主要责任。

保安公司王经理则给出了不同说法,他表示事发是因为党先生在楼道堆放杂物被投诉,涉事保安是在监控室通过对讲机得知此事后,才擅自前往处理的。还称根据电梯监控和另一名保安拍摄的照片,当时党先生曾拿板凳击打保安头部,保安是情急之下才咬伤了他的手指,而且事发后这名保安也出现了头疼头晕的症状,只是没去医院检查。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公司也在等待调查结果。

三、法律分析:“外包”“没入职”不是免责挡箭牌,保安公司和物业都要担责

针对此事,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解读,这几点关键信息大家一定要搞懂:

1. 涉事保安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核心标准是是否为了执行工作任务、是否体现单位意志。虽然这名保安没正式入职,但他已经实际到岗上班,而清理楼道杂物本身就是保安的工作职责范围,他又是通过对讲机得知业主投诉后才去处理的,主观上是为了完成安保工作,所以这完全符合职务行为的认定条件。保安公司想以“没入职”“个人行为”为由推脱责任,根本站不住脚。

2. 保安公司难逃其责,存在明显管理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保安公司不仅让未正式入职的人员上岗,还疏于培训和管理,导致这名保安酒后处理问题、与业主发生冲突并伤人,明显存在过错,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由保安从业单位先行赔付;如果保安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保安公司赔付后可以向他追偿。

3. 物业的“外包”说辞,不能免除自身责任

很多小区都会把安保服务外包出去,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就可以当“甩手掌柜”。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业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同时也有监督外包保安公司履职的责任。这次事件中,物业对保安的在岗情况、行为规范疏于监管,导致业主受伤,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双方的过错程度会影响责任划分

律师还提到,如果调查证实党先生确实存在持板凳击打保安的行为,那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党先生自身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涉事保安一方的责任。不过这并不影响保安公司和物业的责任认定。

5. 涉事保安可能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民事上,他需要赔偿党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行政上,如果党先生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他可能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他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结论:“甩锅”解决不了问题,各方都该守好法律底线

这起事件之所以让人愤怒,不仅是因为业主被咬伤骨折、医疗费没人承担,更因为物业和保安公司的推诿扯皮——一句“外包”“没入职”,就想把所有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显然是对法律和责任的漠视。

说到底,保安公司要规范员工入职和管理流程,不能让“没入职”的人员随意上岗履职;物业公司也不能把外包当作免责金牌,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而作为业主,也应该遵守小区规定,及时清理楼道杂物,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和整洁。发生矛盾时,双方都应该保持理性,通过沟通协商解决,而不是靠暴力冲突,否则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这件事也引发了大家的热议:有人说保安太冲动,咬人行为太恶劣;有人说物业和保安公司的责任更大,管理漏洞百出;也有人觉得业主拿板凳反击,自身也有过错。你觉得这件事里谁的责任最大?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九派新闻、华商报大风新闻 2026年1月7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