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瞭望(石宝恒 顾宏达)近日,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北川村村民蒋晓郁反映,其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遭无故剥夺,北川村委会涉嫌通过伪造土地承包合同侵犯了她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据蒋晓郁介绍,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其家庭三块土地的联产承包经营权登记在母亲李玉琴名下。其中一块土地的部分区域因绥满高速扩建工程被征用,当时该工程的征收补偿款被村里占用,未及时发放。直至2004年,她家才领取到征地补偿款,并交清了三块土地及其他所欠费用(包括亩提留、义务工、各类税费)。此后蒋晓郁发现,自家并未被列入绥满公路扩建工程占地安置补助费发放明细表中。同时她了解到,北川村“两委”在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在未通知其家庭,也未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将登记在她家的土地包给了其他村民,并伪造了签名及承包合同。为此,蒋晓郁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公开所有村级账目及绥满公路扩建工程占地安置补助费明细,但至今未得到回应。
北川村原始台账记录的蒋晓郁家庭联产承包土地亩数
蒋晓郁表示:“在我多年讨要土地的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冯某阳曾承认,对我家确权证上确权的5亩土地位于西泉眼水库库区水淹区域,该地块仅有确权数字却无实际土地,属于弄虚作假行为。此事在镇政府召开的会议上,冯某阳已亲口承认;同时,他对我家土地被地邻强占一事也予以认可,但问题至今仍未解决。编号008以下的地块均处于库区淹没区域内,这些地块都只有编号而无实际土地,却以此骗取国家地力补贴和粮食种植补贴,部分正摄像(DDM)——俗称‘鱼鳞图’的测绘图可以证实。”
(DDM)俗名“鱼鳞图”的测绘图
蒋晓郁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确权证
对于蒋晓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平山镇经管站王站长回复称: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蒋晓霞等7人分得3块12.62亩承包地。经过查阅平山派出所户籍变动信息,发现以上7人户籍均于1998年以前由北川村一组迁出。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北川村一组实行的延包政策是“大稳定、小调整”,即按照户籍变动情况增人增地、减人减地,因蒋晓霞等7人户籍均已迁出北川村一组,北川村根据政策已将其原分承包地抽回。
对此蒋晓郁回应称,“我母亲李玉琴于2014年走失失踪,实际情况是自然死亡。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时,作为家庭组织成员,我母亲的户籍一直在北川村一组,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到期,因此不能收回我们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平山镇政府经管站长王某国私自调取我家户籍信息,其中蒋晓霞与我家无关,并非我家的家庭成员,相关处理意见造假且漏洞百出。我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山派出所已行政立案。”
平山派出所行政立案告知书
对于蒋晓郁所反映的上述问题,相关领域的多位专家表示,这些情况确实值得高度重视。他们普遍认为,此类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可能会对相关工作的推进产生不利影响。专家们指出,应当从多个角度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并尽快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收回承包地,除非出现承包方自愿交回、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等特定情形。蒋晓郁家庭中,虽然有成员户籍迁出一组,但当时土地延包时蒋晓郁母亲户籍仍在北川村一组,且并未出现其他法定收回承包地的情形,因此其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不应被收回。同时,对于蒋晓郁质疑的平山镇政府经管站长王某国私自调取户籍信息及处理意见造假等问题,应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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