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金卧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卧牛公司”)破产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8日作出(2008)东中法破字第3号之四十一民事裁定书认可破产管理人制定的金卧牛公司补充分配方案。截至2026年1月6日,金卧牛公司账户余额总额为1,535,449.73元。

对未领取的职工债权清偿款50550元、能够联系但尚未领取的普通债权清偿款366751.64元作保留,并预留100000元的破产费用后,剩余的1018148.09元破产财产可供本次补充分配,本次的破产财产补充分配的清偿比例约为0.257561%。请尚未领取分配款的职工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按照裁定书要求前来领款,逾期未领的管理人将依法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相关的裁定书以及具体的补充分配方案内容、领款资料的获取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秋萍律师13592757912(微信同号)、曹骏律师15019797887(微信同号)。

公告人:东莞市清溪金卧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