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小商品市场一款名为“哭哭马”的马形玩偶火了,相关话题一度登上热搜第一。据新黄河报道,“哭哭马”的爆火源自一场美丽的失误。义乌市场商户张火清的企业工人在生产马年公仔“笑笑马”时,误将嘴巴缝反,原本上扬嘴角被缝成了下垂状,就诞生了表情委屈的瑕疵品。一名杭州网友晒出“哭脸小马”时,它却因其耷拉的嘴角、倔强的眼神被全网封为“职场嘴替”“解压神器”。
张火清表示,企业已将专门生产“哭哭马”的生产线从两条调整增加到15条,国内订单已经排到3月份,从1月11日开始,来自南非、中东、东南亚等地区的客商也来问这款小公仔有没有货。11日上午,一个南非的客户专门来张火清的店铺找“哭哭马”公仔并下了订单。张火清开心表示:“我没有想到它的热度有这么高!”
潇湘晨报记者搜索发现,在各大电商平台,出现了多家售卖“哭哭马”的商家与账号,相关商品更是层出不穷,有很多商品也标上了“义乌发货”、“原厂正版”等标签。
记者搜索商标“哭哭马”,发现该商标已于2024年12月26日被温州市卡温鞋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
据新黄河,13日下午,生产销售“哭哭马”的老板娘张火清向新黄河记者回应称,她也从网上看到了相关消息,知道这家温州企业早在2025年就成功注册了商标,但注册的仅为“服装鞋帽”品类,而她自己的“哭哭马”是毛绒玩具,对应的商标类别为第28类(涵盖游戏用品、体育器材、玩具等),该类别的“哭哭马”商标尚未被注册。“所以情况还好,对我的压力不是很大。下一步我要赶紧着手申请第28类的‘哭哭马’商标。”
张火清及其企业作为意外错版生产出来“哭哭马”的商家,是否对该设计享有相关版权?其他商家大量制作“哭哭马”,是否对张火清及其企业构成侵权行为?温州卡温鞋业有限公司已注册“哭哭马”商标,张火清近期去注册,是否能成功注册?
1月14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哭哭马具有独特造型,具有标志性的下垂嘴角和倔强眼神,能够与其他形象明显区分,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形象,张火清的企业完成哭哭马设计是该作品的原始权利人,无需登记即可享有著作权。其他商家未经授权,标注正版等属于侵权行为,张火清企业可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侵权获利、权利人实际损失或法定赔偿。
温州卡温鞋业注册的是服装鞋帽,而张火清申请的是玩具。二者属于不同类别,不会使得消费者产生混淆,且玩具类别也不存在其他与哭哭马相同或者相似的注册商标或者驰名商标,不与在先权利冲突,可以成功注册。
潇湘晨报记者朱天翔 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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