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最高补贴150元;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最高补贴500元
新春佳节将至,“娘家人”的温暖如期而至。无论您是要回家团圆,还是节后返宁奋斗,专门针对外地职工的交通费补贴现已启动,最高可报500元,为您减轻一份负担。
记者从南京市总工会获悉,此次活动时间、补贴范围如下:可报销票据日期为2026年2月7日—3月4日;申报时间为2月9日—3月6日(补贴名额1000个,报满即止)。补贴范围:2月7日至3月4日期间,从本人户籍地或国内探亲地(限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往返南京所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交通工具:火车(含高铁/动车)、飞机、轮船、客运汽车等均可申报,如因无直达车次、买不到直达票、中转超48小时等特殊情况,将酌情放宽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外地职工,可申请一次交通费补贴:已加入南京市各级工会(以工会盖章为准);非南京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南京市企业或新业态行业就业满1年且仍在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1965年11月后出生,女性1970年11月后出生;超龄未退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省内往返:最高补贴150元;省外非偏远地区往返:最高补贴300元;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等偏远地区往返:最高补贴500元。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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