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正式施行,不少纳税人对政策变化内容和影响较为关注。对此,陕西理工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卢阳对该政策作了解读。
卢阳介绍,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有两大变化:
1
征收率全国统一下调
新政策将个人销售不足2年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降至3%,降低了短期交易的税费成本。比如说,个人销售一套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含税成交价为210万元,按原政策计算需缴纳增值税10万元,新政策实施后需缴纳增值税降至6.12万元,减少了3.88万元,买房的人将间接受益,有更多议价机会,买卖双方都能得到政策红利。
2
优惠政策全国统一
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满2年免征”这一标准,消除了政策在地域上的“碎片化”现象,避免了热点城市与非热点城市之间的政策差异,这一调整确保了税收规则在全国层面的一致性和普适性。
根据公告内容,对于销售购买不足2年需要出售住房的个人来说,增值税税负显著降低,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出售成本。这让部分房主更愿意将房源投入市场,增加市场供给。活跃的二手房市场是房地产健康循环的关键,能带动有改善需求的人群“卖旧买新”,从而为新房市场注入购买力,最终形成一二手房市场的良性互动。公告明确规定,对2026年1月1日前个人已销售住房但还没有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符合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避免了政策调整带来的衔接矛盾,将为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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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税务局
编辑 | 林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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