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关乎幼儿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的幸福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学前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经许可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个别机构打着“托育园”“童学园”“学堂”“幼儿教育中心”“托幼中心”等名义,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招收3至6周岁幼儿开展保育教育服务。此类行为属于违规办园,存在安全隐患与教育风险,严重影响孩子成长。为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家长务必为孩子选择依法“持证”幼儿园就读。
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
无证学前教育机构可为
孩子注册学籍?
错!近期,教育部印发了《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学前儿童的学籍由就读的依法“持证”幼儿园申请建立,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管理制度,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无证学前教育机构无法为幼儿注册学籍,将直接影响儿童后续就学与权益保障。
误区二
无证学前教育机构收费低,
给家长送福利?
错!无证学前教育机构常以低价吸引家长,看似实惠,实为“低价陷阱”,存在运营不规范、资金链脆弱等问题,极易发生“爆雷”“跑路”等情况,不仅教育质量无法保障,更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依法“持证”幼儿园收费公开透明,并落实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减免政策,才是给家长的真“福利”。
误区三
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硬件好,
师资力量雄厚?
错!家长千万别被“形象工程”欺骗。无证学前教育机构在宣传中往往夸大硬件设施条件与师资水平,甚至虚构“名师”背景,但其未通过教育、消防、卫生、住建等部门的验收,在场室安全、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方面均存在隐患。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背景复杂,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难以保障幼儿身心安全与健康。
误区四
机构老师说“已持证”,
那就没问题?
错!无证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可能会声称“已持证”或“正在办理”,此类说法不可作为判断依据。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务必主动查看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该证是判断机构能否合法招收适龄幼儿的标准。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番禺区教育局在此呼吁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抵制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为孩子营造安全、科学、和谐的成长环境,携手共促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以下是番禺区
目前已获得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名单
来源 | 广州番禺教育
编辑 | 邹皓明
审核 | 孙轶英
校对丨胡普甜
签发 | 李文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