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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
东城水岸18栋楼下车库,长期滴漏,已经有5年也有,要物业维修,物业说车库不属于他们管,开发房扬州龙港房地产说已破产。
现在滴漏越来越厉害,水泥沙浆剥落,柱体严重受损,因车库立柱连着我们楼上12户居民,人们整天忧心忡忡,寝食难安。
请问住建局,这个有倒塌隐患的车库究竟归谁管,谁来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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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住建局答复
网友,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该无产权车库已由开发公司出让使用权,5年前已超过防水质保期,该车库不属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
经我局现场查看18幢地库约涉及13户业主的车辆停放使用,我局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受让使用权业主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协商筹资开展维修。
如后期仍有相关问题,可与我局物管科联系。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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