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1. 案发起因:2024年9月,肖某在西安高新区小区内随意挪动公共花盆,与保安发生口角后被推搡倒地,情绪失控下用砖块砸坏一辆帕拉梅拉和一辆宝马,维修费用达30余万元。 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肖某刑事拘留。
2. 当事人背景:肖某曾经历独子猝死的重大家庭变故,此后行为异常:频繁辱骂家人、购买儿童玩具车代步并动员他人使用。
3. 关键疑点:监控显示肖某作案前行为怪异(如用棍子缓慢戳花盆); 律师会见时肖某思维清晰、叙述完整,但结合其病史及反常表现,怀疑其存在精神问题。
代理思路
1. 突破表象挖掘深层病因:结合家庭悲剧史(丧子)、长期行为异常(语言暴力、玩具车代步)、案发怪异举动,推断其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提出鉴定申请。
2. 对抗办案机关初步认定:办案民警以“肖某逻辑自洽”为由拒绝鉴定,律师坚持向检察院提交《精神鉴定申请书》,强调“表面正常≠精神健康”,引用《刑法》第18条论证必要性。
3. 推动司法程序: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通过多次沟通促成案件退侦,责令公安机关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程序。
4. 法律依据:援引《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时不负刑事责任;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推动撤销案件。
裁判结果
1. 司法鉴定结论:2025年1月13日权威鉴定确认:肖某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2. 案件处理结果:检察院依据鉴定结论,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肖某被依法释放,办案单位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
专业亮点
1. 穿透行为表象洞察精神异常:突破“思维清晰”的表象,结合生活史、行为模式(如玩具车代步)、案发细节(怪异动作),构建精神疾病论证链条。
2. 精准把握司法鉴定时机:在检察院审查阶段二次申请鉴定,利用“退侦”程序倒逼公安机关启动鉴定,破解初期阻力。
3. 终身负责制下的风险防控:以“错案终身追责”为切入点,警示司法机关忽略精神鉴定的法律风险,促成程序推进。
4. 推动刑事司法人文关怀:将个案辩护延伸至精神病人权益保障,凸显法律对特殊群体的包容性(如引用《刑法》第18条阶梯式责任认定规则)。
5. 社会意义:警示司法机关:“逻辑自洽”不等于精神正常,需重视行为背景调查; 呼吁社会关注隐性精神疾病群体,避免因忽视病理因素导致司法不公。
总结:本案通过深挖当事人行为背后的精神病理因素,突破办案机关固有认知,成功推动司法精神病鉴定,最终依法撤销案件。律师以专业敏感度与程序博弈能力,避免了一起可能存在的刑事错案,彰显刑事辩护中“实质辩护”与“人文关怀”的结合价值。
主办律师简历:
赵一凡,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西安市区县多个检察院、法院学习锻炼,积累了一定的实战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民交叉、案件执行、案件研判、法律顾问。
代表案例
1、孙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保)。
2、刘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3、李某诈骗案。
4、文某某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取保)。
5、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6、董某某帮信案(取保)。
7、李某非法经营案。
8、马某某交通肇事致死案(取保)。
9、米日某提贩卖毒品案。
10、肖某某毁故意毁坏财物案(被迫撤案)。
11、范某某容留介绍卖淫、强奸案。
12、寇某某杀人案。
13、某某开设赌场案(取保)。
14、李某泄露国家机密案。
15、杨某多次盗窃案(批捕后取保,最后争取缓刑)。
16、秦某隐瞒掩饰案(取保)。
17、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取保)。
18、万某某抢劫案(取保)。
19、张某某伪造国家印章文件案。
20、陈某赌博罪(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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