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用着用着,赵C长大了。2005年6月16日,他去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领第一代身份证,一切顺利,签发下来,名字还是赵C。那时候他已经在贵州上大学,身份证用着没问题,学校档案、各种手续都认这个名。他自己也觉得这个名简单好记,不容易重名,同学间叫起来顺口。
2007年7月6日,赵C向鹰潭市公安局正式申请,继续使用赵C这个名办理二代身份证。等了几个月,11月9日,答复下来,还是驳回,要求改名。赵C更不服了,这名字从出生用到大学毕业,档案里到处是赵C,改了得牵扯多少事儿。他爸赵志荣作为律师,坚持认为公安部的内部通知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强迫改名。
事情就这样僵着,赵C的案子开始引起媒体注意。报道出来后,社会上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名字太怪异,该改;有人支持赵C,说姓名权得保护。这案子被推到风口浪尖,赵C成了焦点,但他还是不想让步。他担心大学毕业找工作,身份证办不了,会影响生活。
庭审拉锯了几个月,2008年6月6日,一审判决出来了,赵C胜诉。法院要求公安部门限期给他办身份证,不用改名。这消息一传开,全国媒体都报道了,大家觉得这捍卫了姓名权。赵C的案子成了典型,许多人讨论起名字的自由度。
公安部门不服,提出上诉,案子转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双方继续辩论。赵C坚持C不算违规,公安说系统和技术原因,必须改。辩论持续三个多小时,焦点还是那个符号是不是允许的。
2009年2月26日,二审开庭,当天达成和解。赵C同意用规范汉字改名,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免费帮他办改名手续,还协助变更其他资料。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案子就这么结束了。赵C后来改了名,生活回归正常。
这个案子虽说以和解收场,但它让大家看到姓名权不是小事。公安部门有管理户籍的责任,但公民的权利也得尊重。赵C的坚持,反映出很多人对名字的感情,那是一种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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