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审查。
一、核心事实:破产申请与审查进展
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官方文书,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已进入司法审查阶段。
1. 申请时间与申请人:2026年1月8日,债权人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2. 法院受理与合议庭组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申请,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合议庭由审判员汤燕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范晓玲、王璇共同审理,法官助理为孙涌珊,书记员为沈炯桐。
3. 法律程序与关键时间点:
◦ 异议期:法院通知债务人(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 听证会:法院定于2026年1月22日15:00在东区二楼第59法庭进行听证,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出席。
4. 当前法律状态:截至2026年2月24日,该公司处于 “破产清算申请审查中” 状态。这意味着法院正在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尚未作出是否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
二、公司背景与经营状况
1. 基本信息:
◦ 成立时间:2017年6月30日。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钟复贵(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经理)。
◦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295号3楼318自编107室。
◦ 曾用名:杭州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房地产业。
2. 股权结构与集团背景:该公司是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梁地产”)旗下的子公司之一。作为中梁粤港澳发展集团体系内的重要成员,其曾负责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业务拓展。
3. 业务与投资情况:
◦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
◦ 对外投资:公司对外投资了68家企业,间接控制企业多达288家,显示出较为复杂的投资布局。
◦ 项目案例:2020年7月,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广州梁顺置业有限公司以4.128亿元竞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一宗商住用地,显示出其曾积极参与大湾区土地市场。
4. 风险与涉诉情况: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风险极高:
◦ 司法案件:涉及83条司法案件,23条裁判文书,29条立案信息。
◦ 开庭公告:多达116个开庭公告。
◦ 合同纠纷:例如,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其需返还巨额履约保证金及利息,但该判决截至2025年9月仍未履行完毕。
三、母公司危机:中梁控股集团的系统性困境
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其母公司中梁控股集团自2022年爆发严重债务危机后,危机向项目子公司蔓延的典型表现。
1. 债务危机爆发:2022年7月,中梁控股一笔美元优先票据发生公开违约,随后宣布暂停支付所有境外债务的本金和利息,当时境外债务未偿还本金约11.8亿美元,标志着公司正式“爆雷”。
2. 经营持续恶化:
◦ 巨额负债:截至2025年5月,集团总负债高达1138亿元,归母净资产仅45亿元,负债率约85%。2025年中期报告显示,总负债仍达1053.90亿元,归母净亏损7.81亿元。
◦ 销售萎缩:2025年1-11月累计合约销售额仅112.2亿元,同比下滑超30%。
◦ 现金流枯竭: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出状态,多数现金及银行结余处于受限状态,短期偿债压力巨大。
3. 集团范围内的“破产潮”:截至2026年2月,公开信息显示中梁控股旗下已有至少10家项目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或已被宣告破产,包括台州市中梁轩置业、苍南县中梁郡置业、南昌市中梁弘置业、海宁市中梁御置业等。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是这一系列破产案件中的一员。
四、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律说明
如果法院最终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程序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严格进行,一般包括以下阶段:
1. 指定管理人:法院指定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
2. 债权申报与核查:管理人发布公告,通知所有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进行核查确认。
3. 财产清理与变价:管理人清查公司全部资产(包括房产、存款、应收账款等),并制定方案,通过拍卖等方式将资产变现。
4. 破产财产分配:变现后的资金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以下法定顺序清偿:
◦ 第一顺序: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
◦ 第二顺序: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 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如供应商货款、施工款、金融机构借款等)。
◦ 同一顺序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5. 程序终结:分配完毕后,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公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法人资格终止。
五、影响与展望
1. 对债权人:包括供应商、施工方、金融机构等,需密切关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未来可能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及时申报债权,否则将影响清偿权利。
2. 对购房者:若该公司曾开发房地产项目,购房者需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消费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和价款返还请求权享有优先权,但在资产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实际清偿仍面临不确定性。
3. 对中梁控股集团:子公司的破产是其“减债缩表”、剥离负资产过程的组成部分。集团在2022-2025年累计交付约29万套房屋后,“保交楼”任务已近尾声,工作重点转向艰难的债务化解和资产盘活。
4. 行业反思:此案是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期,曾依靠“高杠杆、高周转”模式激进扩张的房企及其项目公司面临生存考验的缩影。市场化、法治化的破产处置已成为行业风险出清的重要途径。
总结:广东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正站在破产清算的司法审查关口,其命运与母公司中梁控股的系统性危机紧密相连。该事件不仅关乎公司自身及其债权人的利益,也折射出中国房地产行业在转型阵痛期的真实图景。后续进展需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裁定和管理人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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