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位民办校教师,在没有告知学校的情况下,参加了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学校将其开除,这件事引发关注,不少打工人共情其遭遇,在网上猛烈批评。
2月25日上午,三亚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措辞非常讲究,也很克制。通报里没有预设“谁对谁错”的道德审判,而是明确指出“目前该争议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教育局的角色是“全程持续关注”、“依法依规督导”、“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妥善解决”,并且特别强调了“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这种官方表态,其实给这场舆论喧嚣定了一个基调:这不是一场简单的“师德审判”,而是一起严肃的“劳动权益纠纷”。在最终仲裁结果出来之前,任何一方都不该被舆论“私刑”定性。
但也正是因为通报的冷静客观,才让评论区里那179条留言显得格外滚烫。这背后的核心冲突,其实不在于“考编”本身,而在于“民办学校教师”这个特殊身份的尴尬处境。
这里必须厘清一个概念:这不是体制内的“民办教师”(历史遗留的特定群体),而是“民办学校的教师”,本质上他们是企业员工,是打工人。
既然是打工人,就要面对最现实的生存逻辑。评论区里那条“能发出工资就很不错了,还绩效?”的留言,之所以能获得几百个赞,是因为它撕开了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了职场的残酷底色。
在很多民办学校,尤其是非核心城区的民办校,教师的收入结构极其脆弱,基本工资可能只是维持温饱,大头全靠不确定的绩效和奖金。更关键的是,社保缴纳、职业年金、退休待遇与公办编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对于这些在民办校任教的年轻人来说,他们不是不想从一而终,而是不敢。编制对他们而言,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张对抗未来不确定性的“安全网”,是生病时的保障,是退休后的尊严。当这份“安全网”只有通过“考编”才能获得时,“骑驴找马”就成了一种理性的生存策略,尽管在道德上可能显得不那么“完美”。
再看学校的立场,也并非全是“资本家的压榨”。评论区里有校长视角的声音:“培养半年就考走,学期中间他跑了,让学校再临时招聘?”这确实是民办学校最大的痛点。民办学校没有财政拨款的托底,全靠学费生存,师资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生源的稳定。如果老师把这里当成“练级场”,技能练满了就去“打怪”(考编),那学校确实成了被收割的“韭菜地”。
所以,学校用“合同”来锁人,用“开除”来震慑,虽然在情感上让人难以接受,但在商业逻辑上却是一种止损的本能。
这就回到了法律的层面。通报里提到的“劳动争议仲裁”,正是解决这种死结的唯一正途。
很多网友在争论“合同签了三年,是不是就不能走”、“禁止报考其他单位的条款有没有效”。这其实不是靠嗓门大就能解决的,得看《劳动合同法》怎么判。如果合同里约定的“禁止报考”条款被认定为限制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那它可能无效;但如果学校确实为教师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要求赔偿违约金也可能得到支持。
教育局说“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意思就是:老师的劳动权要保障,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和财产权益也要保障。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弱势群体”就无底线倾斜,也不会因为你是资方就允许你制定“霸王条款”。
这起事件之所以能引发全网关注,是因为它击中了中国教育生态的一个死穴:优质师资在体制内外的单向流动。
公办学校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走了民办学校辛苦培养的成熟教师。民办学校为了生存,只能不断招聘应届生,再把他们培养成熟手,然后看着他们考走。这是一个“失血”的循环。
在这个循环里,最无辜的其实是学生。评论区里家长们的焦虑非常真实:“三天两头换老师,对学生负责吗?”教育是需要连续性的,老师的频繁更迭,断掉的不仅是教学进度,更是孩子的情感连接。
所以,当我们在为这位被开除的老师鸣不平,或者为学校的严苛管理叫好时,或许都该冷静想一想:如果不解决民办教师待遇低、保障差、没前途的根本问题,仅仅靠谴责“骑驴找马”的老师,或者靠严厉的“开除”手段,根本留不住人心。
三亚教育局的通报是一个信号:这事儿得按法律来,不能搞舆论审判。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事儿更是一个提醒:什么时候,民办学校的老师也能拥有体面的收入和职业尊严,不需要把“考编”当成唯一的救命稻草时,这种尴尬的“开除风波”才会真正消失。
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场讨论的价值已经超越了个案本身,它让我们看到了在“编制”这个巨大的引力场下,民办校教师真实而纠结的生存图景。
今日话题:如果你是民办校教师,会为编制“骑驴找马”吗?如果你是民办校校长,会用什么办法留住老师?欢迎留言讨论。
(源自中新经纬等媒体,图源网络,侵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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