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你为什么要买房子?

你为什么要贷款买房子?

你真的认真想过这些问题吗?

引言、

我们常说,房贷透支了普通人未来三十年的消费与自由。很少有人追问:在现代房贷制度诞生之初,设计者是否预见了这一困境?又是如何试图化解风险的?

房贷并非现代发明,古代早已存在,只是期限多为三至五年,难以支撑普通家庭购置不动产。现代意义上的长期房贷,诞生于1933至1934年的美国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政府推出长达15至30年的按揭制度,初衷是通过拉长还款周期,降低月供压力,让更多人买得起房,进而激活消费。

但这一设计在大萧条中迅速失效。房价持续下跌、经济前景黯淡,民众宁愿守住收入与储蓄,也不愿背负长期债务。没人买房、没人消费,房价与经济陷入恶性循环,长期房贷沦为“经济上行期有效、下行期失灵”的摆设。真正打破僵局的,是1933年加州法院的一次关键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

绝境中的判例

加州法院明确:在其辖区内,借款人无力偿还房贷时,只需将房屋交还银行,无论房屋价值是否低于贷款余额,债务即彻底结清,银行不得追索差额。

这一判决的逻辑清晰且强硬:银行在发放贷款前已完成房产估值,房价下跌带来的损失,应由评估与放贷的专业机构承担;若允许银行无限追偿,反而会催生联合抬价、过度放贷的道德风险。司法以公平为原则,将风险回归给金融机构。

这条规则意外激活了冻结的市场,不仅释放购房意愿,还解除消费枷锁。购房者不必担忧房价深跌,最坏结果只是放弃房产,无额外债务拖累。背负房贷的家庭不再因资产缩水而过度储蓄,敢于正常支出,缓解经济通缩压力。

后续数据显示,采纳无追索权规则的州,在危机中经济复苏速度显著快于保留全额追索权的地区。普林斯顿大学学者阿蒂夫·米安与阿米尔·苏菲在《债务屋》(House of Debt)中系统论证:家庭债务的刚性压迫,是危机加深与复苏迟缓的核心原因,而无追索权提供了关键的风险缓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

银行会批量破产吗?

很多人质疑:房子归银行、债务清零,银行岂不濒临崩溃?

历史给出了相反答案。无追索权州的房贷违约率确实高出约20%,银行损失增加,但并未引发更高的银行破产率。原因在于,风险约束改变了银行行为。提高首付比例、严格审核资质,用利率与拨备覆盖潜在损失;不再盲目追逐高房价带来的放贷规模,主动为市场降温;回归资产定价与风险控制的金融本质。

在追索权制度下,银行可依托司法体系持续追债,部分成本由纳税人承担;而无追索权将风险内部化,迫使银行更审慎、更理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

制度的功能漂移

既然无追索权有效,为何美国仍爆发2008年次贷危机?答案不在房贷规则本身,而在另一项安全网的失控。

大萧条初期,银行挤兑频发加剧崩溃。1933年,罗斯福政府出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设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民众存款提供兜底,初期保额覆盖绝大多数储户,有效稳定了金融体系。但随着保额持续上调、存款利率管制放开,安全网异化为风险温床。储户不再关心银行风控,只追求高利息;银行高息揽储后被迫放松放贷标准;房贷被打包成证券层层流转,原始放贷机构放弃风控。

这就是“政策功能漂移”——初衷是保护储户,最终却助长了道德风险。80年代储贷危机、2008年次贷危机,根源均在于此。

危机后,美国将存款保险额度锁定在25万美元,强化监管,但并未废除无追索权房贷。如今美国多数州执行无追索或有限追索规则:自住房贷通常无追索,投资性房贷可有限追索,既约束违约,又不长期压制复苏。学界共识明确:无追索权会加快房价波动,但绝非次贷危机的元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终章、

为何好制度难以全球普及?

无追索权房贷在稳定消费、加速复苏上表现突出,却未成为全球通行规则,核心障碍在于法律与文化惯性,金融机构阻力,还有配套体系差。传统契约精神强调“欠债必还”,司法体系调整成本极高。银行更偏爱风险外移、收益稳定的追索权模式。征信、估值、处置流程需要全面适配。它不是完美方案,却是在“居民债务压迫”与“金融系统稳定”之间,找到的相对平衡的制度解。

回到最初的问题:房贷透支未来,并非设计之初的必然。1930年代的美国用一场司法与制度创新证明:房贷可以不成为终身枷锁,关键在于风险是否合理分担、金融是否回归定价本质。

我们今天面对的困境,不只在于房贷的长度,更在于风险分配的失衡。理解它的起源与演化,或许能让我们更清醒地看待:一套好的住房金融制度,本该服务于居住与消费,而非成为束缚一代人的债务牢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