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名为“戴某甲精选赤霞珠”的干红葡萄酒,在“派某商城”App中被包装成“竞拍获利”的工具,成为层级分明的网络传销链条。

近日,山西省交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相关案件经法院审理落槌,被告人胡某以“抢购红酒拍卖赚钱”为由发展为下线,设置“静态收益”和“动态奖励”模式,鼓励参与者不断买进卖出虚拟商品获利。经鉴定机构鉴定,胡某自身所在层级为第8层,其下级发展层数为6层,直接或间接发展用户达235人。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葡萄酒第一次出现在传销案件中。从“红酒竞拍”到“抢购转卖”,再到所谓“金融红酒”,葡萄酒在个别平台中被赋予投资套利属性,逐渐偏离消费品本质,葡萄酒为何频频成为传销模式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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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破获一起235人参与的葡萄酒传销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派某商城”APP的运营主体为武汉某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26日,以电子运营平台形式销售“戴某甲精选赤霞珠”干红葡萄酒。平台采用所谓“裂变式营销模式”,以收取红酒委拍费用作为主要获利来源,并以发展下线人数及下线购买力(即委拍次数)作为计酬和晋升依据,设置店员、店长、总店长三个层级,通过鼓动、引诱参与者不断发展下线,形成层级清晰、等级分明的“金字塔”式网络传销组织架构。

经法院审理查明,武汉某有限公司由戴某乙与他人共同出资组建。该公司利用“派某商城”App平台,要求参加者通过购买商品、积分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同时设置“静态收益”和“动态奖励”模式,鼓励参与者不断买进卖出虚拟商品获利。事实上,其计酬返利依据并非真实销售,而是发展人员数量及层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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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被告人胡某被已是“派某商城”店长层级的李某甲以“抢购红酒拍卖赚钱”为由发展为下线,并注册投资。随后,胡某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发展下线,由店员晋升为店长。经湖北某鉴定机构鉴定,胡某自身所在层级为第8层,其下级发展层数为6层(含本人所在层级),下级用户共235人,其中有售卖金额的用户143人,无售卖金额的用户92人。

案发前,胡某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主动按照亏损情况向其发展的下线退赔损失共计85062元。案发后,胡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胡某明知武汉某有限公司利用“派某商城”App以红酒竞拍等经营活动为名,实质通过缴纳费用、购买商品或积分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层级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仍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236人(含本人),发展层级6层,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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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胡某明知平台以红酒竞拍为名实施传销,仍积极宣传并发展人员,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考虑其在组织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损失;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最终判决胡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02

普通消费者难以判断真实价值,葡萄酒频频成为传销工具

上述判决并非葡萄酒被用于传销活动的唯一案例。此前,WBO曾报道“Mercury墨丘利”网络平台案件。该平台以“抢购红酒、转卖赚差价”为主要玩法,宣称通过平台交易可以快速赚钱。具体模式为:用户先“抢购”红酒,若想转售,需在当日24时前按购买价1.5%—2%缴纳上架费,上架后价格提高3.5%,次日由其他人抢购,从而赚取差价。参与者往往并不关心真实商品情况,有受骗者表示从未收到过红酒,也并无实际消费需求,只是看中其“能赚钱”的属性。该案后来被警方定性为“金融红酒”传销案,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详情见:涉案超10亿元,北京警方破获一起“金融红酒”传销案)

葡萄酒在中国市场长期被赋予身份、品位与投资象征,这种属性恰恰成为部分传销模式选择它的重要原因。

首先,葡萄酒价格体系复杂,受产区、年份、评分、渠道等多重因素影响,普通消费者难以判断真实价值,信息不对称为虚高定价和话术包装提供了空间。“限量”“酒庄直采”“海外拍卖价”等词汇,很容易成为信任的替代物。

其次,葡萄酒天然具备故事性和文化溢价,容易被包装成稀缺资产。再次,部分市场宣传长期强化其投资属性,使其在一些人眼中不仅是消费品,更是“可喝的资产”。在传销结构中,酒本身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层级和返利逻辑,但葡萄酒恰好提供了一个看似合理、又难以即时验证的载体。

华东地区的葡萄酒进口酒商孙辉坦言,葡萄酒被卷入传销案件,对行业的伤害往往远超个案本身。“普通消费者并不会去仔细区分平台模式是否合法,也很难辨别一个所谓的‘竞拍平台’和正规的进口商、电商渠道之间的差异。一旦出现爆雷,消费者首先怀疑的往往不是平台模式,而是‘红酒是不是骗局’。这种认知伤害会外溢到整个市场。”

他表示,在实际经营中,一些消费者在听到“线上红酒”“竞拍”“投资回报”等字眼时明显更加谨慎,甚至直接放弃购买,这种信任成本最终要由所有正规经营者共同承担。对于本就竞争激烈、利润空间有限的进口酒行业来说,这类负面事件会进一步压缩市场信心,拉长销售决策周期,影响渠道稳定。

孙辉还指出,真正具备收藏和投资价值的酒款比例比较低,往往集中在少数知名产区、名庄或特殊年份产品,并且需要专业储存条件和较长时间周期才能体现价值。“但在传销模式中,酒被抽离了饮用属性,只剩下收益承诺。参与者关心的不是风味、产区或品质,而是‘今天买、明天赚多少’。”他认为,这种逻辑本质上已经脱离了葡萄酒作为消费品的基本属性,把一个复杂而讲究体验的商品简单化为套利工具,不仅误导消费者,也扭曲了市场对葡萄酒价值的认知。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从法律和商业逻辑上看,酒只是媒介,本质仍然是拉人头、分层级的非法计酬模式。“无论换成红酒、茶叶还是其他商品,只要收益来源不是基于真实消费和正常利润,而是建立在不断发展下线的基础上,就已经偏离正常经营轨道。”在他看来,让葡萄酒回归消费本质,强化产品教育、价格透明和渠道合规,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否则每一次类似案件都会对行业形象造成叠加式伤害。

部分图源小红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