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柳州市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督促网络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月11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合规经营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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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当好“守门员”,从源头杜绝“幽灵外卖”

1.严把“入网关”:落实实名登记、实地核查、资质核验(与省级数据库比对)。

2.落实“动态管”: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商家信息;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对无堂食商家重点抽查。

3.展示“标识牌”:在商家列表页真实展示经营信息,有“无堂食/有堂食”“有明厨亮灶/无明厨亮灶”标识。

4.斩断“违法根”:发现违法立即制止报告、分级分类管控、动态跟踪确认,整改处置到位。

5.守护“数据源”:订单留存不少于3年、视频留存不少于14日、每年1月和7月向省、自治区局报送信息、配合执法。

提示: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必须当好“守门员”。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五做到”,确保合法经营

新规明确,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商家)必须实体化、透明化、规范化,不得在证照地址外“另起炉灶”。

1.商家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方。做到有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严禁“影子店铺”。做到有实体经营门店,有许可证且真实有效,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不得使用虚假或他人资质入网。

3.做到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网店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实体门店照片、实际地址。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须在主页设置“无堂食”标识。

4.做到规范加工制作,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食品,不得委托其他经营者代工,不得使用异常原料,定期维护设施设备。倡导商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5.做到包装和配送防污染,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即规范使用“食安封签”),自行配送须培训人员,委托配送须审核资质并监督其按要求贮存。

外卖配送环节:把好“三道关”,确保途中安全

1.把严“健康关”:配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把严“过程关”: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的温度、时间符合要求,避免食品腐败变质。

3.把严“交付关”:保持配送容器清洁,提倡“无接触配送”,确保食品在送达时包装完好(封签完整)。

广泛社会参与:人人都是“监督员”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宣传政策法规,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下单前“四看”:看资质(证照)、看标识(无堂食/明厨亮灶)、看名称(门头是否一致)、看评价。

收货时“一查一拒”:查封签是否完好,完好则收,破损可拒收。

遇问题“三步走”:截图留证 → 平台投诉 → 拨打12315举报。

外卖骑手随手拍:遇到食材变质、加工不规范、场所卫生差等问题随手拍,反馈平台或监管。

“避坑”提示:优先选择“明厨亮灶”和信用好的商家。

监管“严”字当头:后果很严重

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执法,重点打击“幽灵外卖”、资质造假、委托代工等违法行为。

最高罚款:商家使用虚假资质入网,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平台违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处罚到人: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的,不仅罚单位,还可对主要负责人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跨域监管:实行“住所地管辖为主、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管辖为辅”原则,破解跨地域监管难题,无论商家“藏”在哪里,都能被精准锁定。

市场监管部门也请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对照新规,自查自纠,诚信经营,共同守护龙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来源 | 今报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段世勋

值班编辑丨王 韬

值班主任丨陈 枫

总值班丨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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