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网络发言人提问:五年违建“零进展”,谁在给“雨棚戏法”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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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及盐都区城管局2026年3月9日(FYR260304002-3201)的最新回复,深感失望与愤慨。这份回复不仅未纠正此前答复中的错误,反而以更隐蔽的推诿辞令,再次将长达五年的违建治理程序变成了文字游戏。现据理反驳如下:

第一,“雨棚”定性依旧顽固,选择性执法何谈依法行政?

回复中再次强调西侧建筑出入口的铝合金玻璃顶为“豁免”雨棚,这与此前市局“整体违建”的认定精神完全相悖。将一个长达9米的铝合金玻璃结构硬套“雨棚”豁免清单,是对豁免政策的滥用和曲解。这种拆分建筑、选择性定性的做法,是对违建事实的变相保护。更令人质疑的是,对于已明确认定为违建的东侧部分,从2024年7月认定至今已近两年,回复仍在强调“正在推进”,毫无实质性进展。这种“只定性、不处理”的执法,其合法性与公信力何在?

第二,“建议”循环往复,核心查处职责被彻底架空。从2024年的“建议集中整治”,到2025年的“建议先行立案”,再到2026年的“正在推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完美的推诿链条。资规部门将问题“建议”给城管,城管又表示最终决定权在资规。两个拥有法定职权的部门,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将一件明确的违法案件当作了皮球来回踢。回复中提及的“分批整治”、“有序推进”,不过是拖延五年仍“纹丝不动”的体面说辞。试问,若一个案件五年都无法进入实质拆除程序,所谓的“震慑一片”从何谈起?

第三,以“过程”之名行庇护之实,公众监督权被粗暴剥夺。

城管部门虽多次回复中提及 “已开展立案查处”,但对于关键的立案时间、查处阶段、预计何时作出决定等核心信息依然语焉不详,何谈主动公开。这种以“过程信息”为由拒绝透明化的做法,本质上是对公众监督的恐惧。违建查处关乎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平,绝非可以暗箱操作的内部事务。

综上所述,本次回复依然是对核心矛盾的回避和对查处责任的转嫁。我们再次严正要求:

1. 撤销错误定性:立即纠正对西侧违建的“雨棚”豁免认定,将其与东侧违建一并纳入整体拆除方案。

2. 终结推诿扯皮:明确资规与城管两部门的最终责任主体,由该主体向公众承诺并公布明确的拆除时间表,而非继续以“建议”和“推进”搪塞。

3. 启动问责程序:请求上级部门介入调查,长达五年无法拆除一处明确违建,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包庇纵容的问题。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我们不要“正在推进”的承诺,只要“违建已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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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盐都网络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