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湘桥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老年消费、网络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集贸市场计量等民生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虚假宣传、混淆仿冒、误导消费、计量违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警示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案例一:保健品虚假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案

湘桥区金某健食品店通过线下讲座PPT演示,将普通保健食品宣称具有治疗抵抗肿瘤、降血糖血脂、抗氧化衰老等疾病治疗功效,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电商商家傍名牌混淆宣传案

潮州市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销售卫浴产品,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名称及虚假工艺宣传,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混淆宣传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外卖商家虚假标注食材成分引人误解案

湘桥区某膳餐饮店在外卖平台销售菜品时,未真实标注食品原料成分,对消费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酒店虚假宣传经营位置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案

潮州市某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实际经营地址与潮州古城牌坊街距离较远的情况下,以“潮州古城牌坊店”名义对外宣传,致使消费者对酒店位置产生误认。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市场经营户使用未经检定电子计价秤案

湘桥区某勇餐饮店在市场内使用电子计价秤进行水产品销售结算,该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易造成计量不准、缺斤短两,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益。其行为违反《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