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征集

“村霸”“乡霸”“沙霸”

“矿霸”“街霸”“市霸”

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恶违法犯罪,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村霸”“乡霸”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类黑恶势力。

(二)“沙霸”“矿霸”: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三)“街霸”: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或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类黑恶势力。

(四)“市霸”: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类黑恶势力。

(五)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二、有关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全面详细,包括涉黑恶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或0598-2819033或0598-2819011 。

2.举报邮箱:

13850896161@163.com。

3.来信举报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明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扫黑办),邮编:365200。

公安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六霸”等黑恶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安宁,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对黑恶势力“零容忍”,为建设平安明溪贡献力量!

明溪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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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沪明路16号金麟郡2幢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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