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水电三局”)因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被依法罚款15万元。
据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对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梅林街道)施工总承包Ⅲ标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多批次进场材料未提供送检报告,且相关材料均已投入使用。
具体违规事实包括: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该公司报审进场的给水系统阀门、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各类瓷砖墙面/地砖、纤维水泥硅酸钙板、隔音棉及轻钢龙骨等十余类材料,均未按要求提交送检报告,涉及多个批次、规格的工程材料。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五条及《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于2026年3月10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其罚款1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是该企业年内第二次被行政处罚,在两个月前的1月1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对该单位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追溯其2025年5月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违规问题。经查,2025年5月13日,由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香洲区人民路快速化提升工程(人民路交敬业路、三台石路、红山路节点下穿隧道)第I标段项目,发生旋挖钻机倾倒事件。
2025年5月16日,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单位及项目开展复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抽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状况等13个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最终认定该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十)项等规定,相关违规行为已触及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红线。
据了解,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隶属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公司拥有水利、市政、公路等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多项测绘甲级资质,承建项目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