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

不慎撞伤行人,

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找骑手,

看看下面的案例,

或许就有答案。

送餐途中撞行人

公司骑手都被告上法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图

郭某是韶关一家生活服务公司

雇佣的外卖骑手,

公司为郭某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

2025年2月,

郭某骑电动自行车配送外卖时,

与行人郑某发生碰撞,

造成郑某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

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

因协商赔偿未果,

郑某将郭某、所属公司

以及某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

法院:职务行为 公司全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图

乐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郭某事发时

正在履行送餐的工作职责,

属于职务行为。

故郑某因交通事故受到的

合理损失应由所属的公司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公司为郭某投保了保险,

故应先由保险公司

按合同约定对郑某进行赔付,

超出保险约定范围的合理损失,

则由郭某所属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

法院依法判决

保险公司赔偿郑某15124.08元;

郭某所属公司赔偿郑某271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图

法官提醒,

各用人单位应加强

对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的

安全培训与管理,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

也提醒外卖骑手在繁忙的配送工作中,

增强安全意识,

遵守交通法规。

韶关各位骑手有遇见

类似情况吗?

当时也是这样处理的吗?

可以到评论区聊聊

来源:韶关民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