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后发现房子12天前从“二手房”变成了“三手房”,平白多出3万元的增值税等费用,竞拍人是否有权拒绝支付尾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是发生在桂女士身上的真实事件,她在淘宝阿里拍卖平台上,花52万余元竞拍了一套武汉的房产。没想到竞拍成功后才发现,这套房子在她拍下之前12天,就已经因为买卖办理了转移登记,产权人换人了。而拍卖页面上显示的产权证,竟然是无效的旧证。就因为这12天的“信息差”,原本持有满两年、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二手房”,变成了“未满两年”的“三手房”,桂女士需要额外承担近3万元的增值税等费用。她拒绝支付尾款,拍卖公司便以“悔拍”为由扣下了5万元保证金。

双方对簿公堂后,一审法院认定:房屋本身可以正常过户,桂女士未按规定实地看样、未充分了解税费政策,应承担90%的责任;拍卖公司在页面使用无效旧证、产权信息标注矛盾,存在信息披露瑕疵,需要承担10%的责任。最终判决拍卖公司返还5000元保证金,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人觉得拍卖公司责任太轻。我认为,10%的责任比例确实值得商榷。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产权信息属于重大瑕疵,不是普通的小问题。房屋产权证是确定权属、计算税费的核心依据。拍卖前12天产权已变更,这个信息直接影响竞买人是否出价、出多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若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相关瑕疵不仅是指质量瑕疵,产权存在瑕疵也应及时告知。

第二,税费成本的增加,是信息失实直接导致的后果。如果桂女士知道这套房子“未满两年”,需要多交近3万元增值税,她很可能不会出价52万,或者会重新评估性价比。法院在划分责任时,应当考量产权瑕疵对交易价格、税费成本的直接影响。

第三,竞买人确实有“审慎义务”,应当自行核实产权信息。但问题是,这个义务的尺度应当与身份相匹配——拍卖公司是专业机构,天天跟产权、税费打交道;而桂女士是普通购房者,可能一辈子就参与这么一次法拍。要求两者承担同等的注意义务,本身就是不对等的,拍卖公司应当承担比普通竞买人更高的注意义务。因此,如果只让拍卖公司承担10%的责任,可能会形成不良预期:即使披露信息出了差错,代价也不大。这不利于倒逼拍卖公司提升信息审核质量,还有可能会助长相关不良风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拍房可能“捡漏”,但“漏”背后往往也藏着“坑”。作为律师,在这里要提醒大家:

一、别只看平台公示,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产权情况。拍卖页面上的信息再详细,也可能是滞后的。竞拍前,务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最新的产权状态、抵押情况、过户记录。这是确认房屋“能不能买”的第一步。

二、算清隐藏费用,别等拍下来才发现成本超预期。提前根据产权证信息、房屋性质、是否满两年等,算好可能的税费,纳入你的预算。除此之外,还要关注房屋是否存在拖欠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物业费等,这些都是隐形成本,一定要核实。

第三,实地看房,别嫌麻烦。竞买须知通常会提醒“以现状为准”,单纯的质量问题很难成为悔拍理由。实地看房,能让你在出价时心中有数。

法拍房交易是“一锤子买卖”,悔拍成本很高。多一分核实,少一分风险。希望桂女士的二审能有一个更公平的结果,也希望大家在参拍前,都能把功课做在前面,把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