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银川。女子带狗不愿和外卖小哥同乘一部电梯,主动换乘另一部电梯后,女子的狗跟着外卖小哥上楼后消失,女子拦住外卖小哥索要狗,外卖小哥:遛狗不牵绳狗,乱跑还怪别人!
真的太奇葩了!这位银川大妈刚开始带狗不愿和外卖员同乘一部电梯,便是赤裸裸的歧视弱势群体,以及职业歧视。笔者就不明白,人家不偷不抢安分守己地,兢兢业业地送外卖,与你何干?怎么你就看不起人家?对人家看不顺眼了?并且萍水相逢,搭乘同一部电梯,最多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你却硬要作,主动换乘另一部电梯,这不是蠢,而是坏。
当然这种坏,也是可以原谅的,只要不妨碍别人。但是这位银川大妈接下来就是赤裸裸的欺负人家弱势群体,是一种恶毒了。结果她把狗狗弄丢失了还倒打一耙,反怪外卖小哥,拦住他不让走。是何道理?就如同那位无辜被冤枉的外卖员那么责问的那样:你自己带狗外出不牵绳便已经不对了,甚至违规了。何况你还独自抛下自己的狗狗,难道不能预见到狗狗的丢失?因此无论如何也怪不到那位外卖小哥身上。即使当时你要求人家这么做,人家又不是你的仆人或雇工,是没有义务和责任去照顾你的狗狗的。简直是欺人太甚!
只是不知道后面是不是不了了之,笔者倒觉得,那位外卖小哥不应该就此善罢甘休。如果有损失,哪怕一点点也要坚持让这位无理取闹的银川大妈付出代价,否则太便宜这样的人了。
而根据法律规定,对这类人会怎么处罚?
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女子的行为已经涉嫌多项违法违规。首先,遛狗不牵绳、未对宠物采取安全管控措施,违反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可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无故拦截、纠缠外卖员并无端指责,属于寻衅滋事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其处拘留、罚款,若造成外卖员送餐延误、经济损失或名誉侵害,还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其辱骂、阻拦行为情节恶劣,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面临刑事追责。整体而言,此类无理取闹、颠倒责任的行为并非“小事”,警方完全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外卖员也有权通过报警维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让行为人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
难怪有网友表示,要是我,单子踢了,报警和她玩一天。反正最终损失多少到了派出所也得赔偿回来;也有网友为外卖小哥打抱不平:这特么不是典型的寻衅滋事么?报警,报警,告她寻衅滋事,处罚她一次就老实了,这种人就这德性!还有网友觉得,这位银川大妈不如她自己的狗狗,独来独往还没有乱咬人,可它主人却蛮不讲理,胡搅蛮缠,乱咬人,想想太气人!
笔者以为,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啥奇葩人都有!但这种人还是很少的。当然也有人说,是坏人变老了,可是这和人老不老没有关系,而是有些人骨子里就缺道德,缺良知,缺道理,为老不尊,希望今后不要有人再惯着她,更加建议那位外卖小哥以后碰到这种情况,能够据理力争,针锋相对,让一些坏人得到应该有的处罚,否则恶不得到惩戒,善就不会得到彰显。毕竟这个社会是讲道理的,芸芸大众心中也自有一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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