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湖南永雄裕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永雄集团)诉长沙某商业银行违规违法协助冻结侵权责任纠纷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作为此次公开审理的旁听人,老实说,这场庭审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原告席上的永雄集团,曾是一家年营收超10亿、年纳税上亿元的民营企业,如今却因为部分员工涉嫌“寻衅滋事”,公司4828万元资金被违规冻结,业务全面停摆,企业被彻底搞垮。
被告席上的长沙某商业银行,则一直显得很“委屈”。银行方在庭上的辩解,反复就是一句话:我们核对了警官证和要求冻结的账号,已经尽到了义务。然而这句轻飘飘的话,在白纸黑字的规定与明晃晃的事实面前,显得格外苍白无力。
《商业银行法》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明确了银行的核心使命: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这从来不是写在墙上的空洞标语,是无数储户把毕生积蓄、万千企业把经营命脉放进银行时,最根本的信任托付。对有权机关冻结账户的行为进行合法合规审核,从来不是“见章就办”的机械动作,它是法律赋予银行的刚性审核义务,是守护储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闸门。
可在这起案件里,这道闸门形同虚设。办案机关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犯罪嫌疑人”一栏赫然空白,立案书标注的犯罪嫌疑人是自然人,实际要冻的却是永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对公账户;实际上,该起案件立案侦查的是怀化分公司个别员工的自然人犯罪,永雄集团本身就是与案件无关的案外人。
这些问题,不是需要资深法律人士才能看穿的,但凡经办人员多问一句、多看一眼,就能发现存在的明显问题。可银行选择了视而不见,反而自觉“委屈”,把自己的法定审核义务丢得一干二净。他们忘了,自己面对的不仅是办案机关的冻结通知,更是企业托付的身家性命。当银行主动放弃了自己的审核职责,它就不再是存款人权益的守护者,反而成了违规执法的“通行证”。
银行的合规失守,是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办案机关突破底线的异地执法,更令人彻底震撼。
原告方提供的通话录音记录稿,想起来都令人脊背发凉。面对永雄集团“跨省办案为何没有当地公安配合”的质疑,A省M市H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竟然理直气壮地回应:“当地公安机关拒不配合,所以我们自己冻结”。
这句话里,听不到半分对法律的敬畏,看不到一丝对公安部执法纪律的遵守,只有执法权被滥用的肆无忌惮。公安部2020年出台的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明确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公安部相关通知也反复要求:公安机关异地开展冻结等侦查活动,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不得自行在异地开展办案活动。
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本来就是为了防范“远洋捕捞”“趋利司法” 等乱象,是为了把近乎无限强大的执法权,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可在这起案件里,红线被轻易踩碎了。长沙当地公安为什么“拒不配合”?绝对不是不讲兄弟单位的情面,而是这个执法请求本身就站不住脚——立案的对象,是个别自然人,冻结的却是企业的经营账户;一旦配合了,就是渎职,就是对法律的背叛,正常人都是不敢“配合”的。
此时,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协作出现分歧,理应提请双方共同的上级机关协调裁决。然而,办案机关却选择了最任性最粗暴的方式:你当地公安机关拒不配合,我就自己来。
前两年,山东某执法部门一名干部讲的那句流传甚广的话,此刻听来字字诛心:“扶持一个企业我真没那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抓住一点小问题,一放大这个企业就要完了。”一家民营企业,从几个人的小团队做到上万员工的规模,要遭遇多少市场寒冬,要扛过多少经营风险,要熬过多少不眠之夜?可它没倒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里,却倒在了一纸违规的冻结通知书上,近5000万的经营资金被冻住,贷款还不上,公司无法运转,一家好好的企业,就这样被生生拖入了绝境。
这不是执法,这是对市场主体的致命打击。我们总说要给民营企业家安全感,可当执法权可以被如此任性地使用,当一纸文书就能冻结一家企业的生死,安全感又从何而来?
这场庭审,不只是永雄集团一家的私事。它给所有民营企业抛出了一个最尖锐的问题:如果一家企业,随时可能因为个别员工的涉嫌犯罪,就被异地冻结整个公司的经营账户,而开户银行不仅不保护你,反而为违规操作大开绿灯,那企业的生存底气,到底该放在哪里?
中央三令五申,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坚定不移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它是中国经济的毛细血管,是千家万户的生计依托。可民营经济也是脆弱的,它不怕市场的风浪,不怕经营的挑战,最怕的是规则的失守,是权力的任性,是自己辛辛苦苦干出来的家业,一夜之间就“被抓住一点小问题”而化为乌有。
什么是真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它从来不是靠多少优惠政策、多少补贴扶持堆出来的,它靠的是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规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底线,是无论谁都不能突破法律红线的刚性约束。在这起案件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突破了,公安部的禁令被无视了,金融监管的要求被丢在了一边,层层设防的法律堤坝,竟然被轻易凿出了一个大口子。当规则失去了刚性,当底线可以被随意突破,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这起案件的判决,将是一块试金石,试的是社会保护民营经济的决心,试的是法律的刚性与尊严。
中国经济的活力,源于民营经济的活力;中国经济的未来,系于民营经济的未来。千万别让规则的失守,寒了民营企业家的一腔热血;别让权力的任性,毁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底气。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