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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有媒体报道,上海一个中介擅自住进业主委托要卖的房产,被业主无意中发现。业主认为中介偷偷入住构成实际入住事实,要求按租房来赔偿损失。
以前卖房子的时候,因为业主不住,每次有人看房还要找业主拿钥匙开门。但是10次看房都未必能成交,业主和中介都觉得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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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省事,有些业主会把钥匙给小区保安或者中介,要么就是给密码。这样是方便了,可是麻烦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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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小王和小李本是一对夫妻,两人名下有一套房产。后来离婚了但是没有处置房子。2019年以来那套房就是没有人居住的。2021年小李开始委托中介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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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小李要买新房,手头钱不够,就想快点把旧房卖掉。他口头委托中介杜娟全权处理卖房事宜。杜娟答应,提出要有一套钥匙方便带人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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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房子一直没卖出去。到2025年4月,小王和杜娟联系时偶然得知她住在那套房子里面,大为震惊。小王赶回上海,打开门看到本来没有住人的房子里都是有人居住的痕迹。有多盆绿植,还有新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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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和小李质问杜娟为何住在里面。杜娟辩解说有时候带客人看房,时间比较晚就住在里面,还说每次都有告诉小李,总共过夜不到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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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她支付水电费用,不是白住。
小王和小李不接受这套说辞,把杜娟告上法庭 要求按租房来计算她住的1年半时间,算下来要赔偿7万余元。
杜娟不服。法庭审理认为,水电费都超过200元,肯定不是偶尔临时过夜。判决支付1万2。
个人认为,判得还是有点少。就算不是长期居住,这种偷偷入住的行为已经是非法侵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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