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语|文
宾曰语云(ID:Lzkj328)|出品
最近,两桩丧事办出了圈。
一桩在辽宁辽阳,家属把一辆奔驰S级轿车填进了墓穴,与逝者一同下葬;
另一桩在湖南祁东,百余米长的白灯笼沿路排开,两米高的“奠”字在夜色中刺得人心里发毛。
乍看是家属的“深情厚意”,细看却让人脊背发凉。这哪里是送别,分明是一场用钱堆出来的“行为艺术”。
舆论场上,有人叹“有钱任性”,有人讽“活见鬼”。
当奔驰车被埋进土里,当百米灯笼霸占了公共道路,人们不得不问,有钱,是不是真的能使鬼推磨?
先说奔驰车下葬。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人家花自己的钱,埋自己的车,关你什么事?”这种直觉恰恰掉进了陷阱。
财产处分权从来不是无限的。有关部门很快给出了答案:这辆车涉嫌违反多部法律。
- 第一,《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把一辆完整的汽车填进地里,既浪费资源又超占土地,与条例精神背道而驰。
- 第二,车辆内含机油、电池、重金属等有害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深埋,涉嫌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
- 第三,车辆未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四,若掩埋占用了林地或耕地,还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
- 第五,《民法典》第八条白纸黑字写着,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豪车厚葬,本质是奢靡攀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格格不入。
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已通报,当事人因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正在依法处理。
在吃瓜群众与媒体的监督下,金钱在这里踢到了铁板——它买不来法律的豁免权。
再说百米奠路灯。这一桩在法律定性上更微妙。现行法规未必有“路边插灯笼”的明确罚则,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政部门应当制止,公安机关可依法处罚。
百米灯笼绵延占道,有司机描述“开车过去,绿化带边两米多高的白灯笼排成队,‘奠’字刺眼,白布条随风飘。足足一百多米,跟拍恐怖片似的”。这种规模已经超出了传统“引路”的范畴,变成了对公共空间的实质性侵占,对道路上其他使用者造成了精神困扰和视觉冲击。
事件曝光后,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将灯笼全部拆除。这个动作本身,就是对行为性质的官方认定。
更耐人寻味的是,事发前一日,祁东县委常委会刚部署殡葬改革,第二天就有人顶风摆出百米灯笼阵。这哪里是传承习俗,分明是用排场给刚启动的改革添堵。
比违法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两起事件共同指向的一种心态:用金钱的厚度来衡量情感的深度,用排场的规模来替代孝心的分量。仿佛葬礼办得越贵、越出格,逝者就越有面子,家属就越有孝心。
这种逻辑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把死亡也变成了攀比的秀场。当奔驰车被埋入地下,它终究会锈蚀;当百米灯笼被拆除,留下的只有空虚。而那些真正让人记住的告别,是病床前的一次握手,是临终时的一句嘱托,是生者日后长久的怀念。这些,从来与排场无关。
更深一层,这两起事件也暴露了评价机制的某种偏移。在一些人的认知里,丧事办得“热闹”“有面子”,就能获得邻里乡亲的认可;反之,朴素从简反而可能被指“不孝”。这种评价导向,无形中鼓励了攀比和浪费。
所幸,法律和公序良俗正在给出回应。奔驰车被挖出,灯笼被拆除。这两件事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有钱,并不能使“鬼”推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法治”“文明”“和谐”不是墙上标语,而是实实在在的边界。你可以花自己的钱,但不能污染公共环境;你可以表达哀思,但不能侵占公共道路、妨害公共秩序。
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从来不是豪车和灯笼,而是生者好好活着,并在心里为故人留一个干净的位置。
丧事的排场不能用法律和公序良俗来垫付。当金钱试图挑战规则时,规则终将教会它什么叫“边界”。(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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