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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租公告

为切实规范弥勒市辖区内已征未用土地的管护与有效利用,确保国有资产效益充分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国有资产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云政规〔202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对我市已征未利用土地临时利用采取公开竞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次招租分为2个标,一个片区对应一个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弥勒市已征未用土地临时利用公开招租项目

(二)招租单位地址

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弥勒市弥阳街道办事处吉山南路175号,市自然资源局三楼309办公室)

(三)招租地块概况

本次招租土地总面积274.688亩,共分2个片区、对应2个标,按标独立承租,不强制整体承租,具体地块信息如下:

1.标一“城北昆河路以东片区”。

(1)面积:147.46亩,地类:水田;

(2)位置:原拟建新鸥鹏教育小镇项目以北、昆河路以东。

2.标二“城北连接线以东原拟建滇南运营中心片区”。

(1)面积:127.228亩,地类:水田;

(2)位置:城北连接线以东、原拟建滇南运营中心项目地块范围内。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五)租赁用途

1.严格遵守耕地用途管制相关规定,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该地块仅限用于粮食作物耕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承租人不得将该地块转租、分租给任何第三方;

3.严禁在该地块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原地类用途及现状。

(六)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竞租底价:1400元/亩/年;

2.支付方式:租赁期限2年的租金需一次性全额支付,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

3.竞价规则:本次竞租实行“价高者得”原则,每次竞价增价幅度为50元/亩/年(增价幅度不可低于该标准)。

4.租金上缴:本项目土地租金属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由承租人足额直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款账户、流程及票据由招租单位另行告知。

二、竞租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正常履行承租经营义务的能力和条件,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

3.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违法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其他影响履约的不良信用记录;

4.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耕地保护、土地管护、国有资产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服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用地统筹安排。

三、租赁核心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间,承租人需承担该地块的管护、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环境卫生整治、扬尘治理、水土保持等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确保地块符合管护要求;

2.因政府规划调整、土地收储、公共利益需要等法定情形需提前收回土地的,招租方(甲方)将提前15日书面通知承租方(乙方),按乙方实际未使用的租赁期限退还对应租金,对乙方自行投资建设的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不作任何补偿,乙方需无条件配合腾退土地;

3.租赁期满或《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须无条件腾交土地,自行清理地上、地下附着物及相关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不得滞留场地、设置障碍,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4.严禁在该地块上从事违法违规建设、非法挖土、弃土弃渣、乱倒垃圾等破坏土地现状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违者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竞租报名及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自然资源局三楼309办公室);

2.联系人:陈小凤;

3.联系电话:0873-6137912。

(三)报名材料

1.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权限)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注明委托事项、权限)、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所有报名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招租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租。

五、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每个标3万元(若竞租多个标,需按标分别缴纳保证金,不可合并缴纳);

2.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7:30前,竞租人需将保证金缴纳至招租单位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另行通知),并将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至招租单位,完成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租;

3.保证金退还规则:未中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租者,其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完成土地移交并恢复原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招租流程

1.招租单位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公开竞价;

2.单个标报名人数不足3家(含3家)时,取消该标本次招租会,后续招租事宜另行公告;

3.竞租会现场按标一、标二顺序逐一开标、公开竞价,分别确定各标中租人,中租人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

4.中租人须在签订《中标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足额缴纳2年全部租金;

5.中租人拒绝签订《中标确认书》《土地租赁合同》,或逾期、不足额缴纳租金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顺延至下一名有效竞租人,若无有效顺延竞租人,该标取消招租。

七、竞租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会议地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3—6会议室;

3.竞租人需按时到场参加竞租会,按标段依次参与开标竞价,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招租单位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1.竞租人报名前,须自行实地踏勘地块,全面了解土地现状、管护要求、租赁限制及相关政策规定,招租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地块所有情况,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不得因地块现状问题提出异议或要求减免租金、补偿等;

2.该地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续租权,需按本次招租流程正常报名、竞租;若不按本次招租流程正常报名、竞租,即视为自动放弃优先续租权;

3.本次招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招租工作,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竞租或中租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土地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5.本公告由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6.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招租工作结束。

招标人: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吉山南路175号

联系人:陈小凤

联系电话:0873-6137912

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1.标一地块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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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二地块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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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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