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律师以个人名义起诉上海迪士尼的帖文,在社交媒体平台引发网友热议。
相关帖文
据扬子晚报报道,发帖人系孙永辰律师,2025年11月18日,他在上海迪士尼游玩时,发现疯狂动物城门口设置的通知牌称,园方会于该园区当日开放期间进行节目拍摄,游客进入即视为同意授权肖像及声音在全球范围内相关媒体平台被用于该次节目及其宣传。
孙永辰认为,该告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园方责任,对游客不公平、不合理,沟通无果后,他便选择了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该条款无效。据了解,该案已于2026年3月9日、4月8日两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我当场向园区工作人员提出异议,指出该告示对游客不公平、不合理,商家的拍摄活动不应该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孙永辰表示。园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拍摄计划无法更改,园区已经告知,游客进入即代表同意接受拍摄并授权肖像、声音,不接受的游客可以离开该园区,前往园内其他区域游玩。
现场沟通无果后,孙永辰前往迪士尼游客服务中心投诉。后续他收到了迪士尼的回复电话,但对方仅简单记录其意见、表示会进行反馈,没有正面回应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我认为迪士尼并没有实际解决问题的态度,只是想敷衍了事。”孙永辰说。
相关活动预告
在孙永辰看来,游客已经为游玩项目、观赏演出支付了门票费用,并没有义务将肖像及声音无偿授权给迪士尼方面用于其自身的商业宣传。他认为:“该告示系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免除迪士尼责任,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相关条款无效
案件尚未作出判决
孙永辰是一名25岁的新人律师,之前一直在实习,今年刚开始律师执业。孙永辰告诉媒体,在我国司法制度下,消费者仅能以个人名义,无法代表其他人提起公益诉讼。这个案件形式上是他个人的诉讼,但本质上是具有公益价值的。如果法院确认无效,那么这个格式条款不只是对他个人无效,实际上对所有消费者都无效。只要任何一位游客被拍摄并出现在了成片中,其都可以基于此主张对自己肖像权的侵害。
“我在2018年去上海迪士尼游玩时,就曾被迫扔掉自带的食品,而受到这个案件的影响,2019年和朋友毕业旅行再去游玩时,就已经可以带零食进去了。”当年正好发生了“华政小王”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食品入园一案,该案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后续推动上海迪士尼修改入园规则,允许游客自带食品入园。孙永辰回忆道,“当时就觉得法学生好厉害啊,不仅能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还能帮助到其他人。”
孙永辰发布的帖文引发了大量网友的讨论。
有网友调侃道:“谁不想花25元诉讼费,上一堂法律实战大师课呢?” 也有网友表示支持:“确实不想被随意拍摄,但不愿被拍就意味着要放弃部分游玩区域,我们需要这样敢于‘较真’的人站出来。” 还有网友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思路:“可以对不愿意被拍摄的人进行登记,或者佩戴明显的标识,拍摄结束后再对标记人员的肖像和声音进行特殊处理。”
起诉状
孙永辰表示,“从法理和情理上是能站住脚的,从评论区大量网友的支持也能看出,消费者的心里也是有一杆秤的,公义自在人心。但法院在作出判决时的确要考虑更多现实因素。”
这个更多的现实因素是什么呢?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凝首先肯定了孙永辰的勇气,同时也把复杂的现实因素讲了出来:
文旅、商圈、乐园类公共场所,日常宣传、短视频引流、线下活动纪实、品牌内容二次传播,是商业运营的常规刚需。大范围游客流动下,逐一单独征得每个人肖像授权,成本极高、落地难度大,会严重影响运营效率与宣传节奏。同时企业还要规避自身版权、画面传播合规风险,统一格式条款,是大企业降风险、标准化管理的惯性选择。
客观来讲,长期以来,公共场所影像使用属于行业潜规则,大众默许、行业默认,形成了固化商业习惯;权责边界模糊,公共游玩场景和商业盈利使用的界定模糊,法律判定尺度不统一;大型商业体依靠强势市场地位、专业法务体系,长期占据规则制定主动权,消费者个体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很难单方面倒逼规则改变。刘凝律师进一步强调,通过市场的方式,公众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园方对于游客肖像权的默许授权。
案例的背景是复杂的,但同时探讨的空间也是比较开放的。社会学者,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认为,“25块钱诉讼费”的这一次公益维权,无论结果如何,本身是具有它的社会价值的。
上海迪士尼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显示,乐园游客须知和隐私政策中,均有关于“摄像、摄影和/或录音”的提示。同时,该提示还列举了多种具体使用场景,其中包含“以上未涵盖的且不属于商业或盈利性目的的其它合法目的”。
乐园隐私政策条款
针对上述官方条款与案件中所涉及的拍摄行为的区别,孙永辰作出解释:“游客须知中的这些情况主要针对公共安全用途,并且最后一条明确指出不包括商业或盈利目的。就像街上很多监控摄像头拍摄的画面并不会对所有人公开,只在涉及案件调查、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况下由警方或者专门人员调取,在极小范围内使用。而此前疯狂动物城通知牌上的拍摄明确是用于节目及其宣传用途,且传播范围是全球,也没有时间限制,与游客须知和隐私政策中的内容存在本质差异。”
25元诉讼费、7小时庭审、拒绝和解 ——00后实习律师硬刚迪士尼强大法务团队的背后,是消费者对公平交易权的坚守,也是对商业巨头格式条款的法治审视。依据民法典,单方面强制肖像授权、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本就无效,迪士尼的 “默认商用” 规则,显然突破了法理红线。商业逐利不可凌驾权益,权责平衡方为长久之道。这场诉讼无关输赢,它唤醒了公众维权意识,倒逼企业敬畏法律边界,更彰显了法治社会中,小人物较真的力量足以推动行业进步、守护市场公平底线。
编辑 | 霍然
综合 | 1039新闻早班车 扬子晚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