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之眼:

商铺内部的“伤痕”

近日,奉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全生命周期服务过程中,发现环城东路某商铺存在异常施工迹象。经现场检查,该处上下两层共十一间商铺存在多处拆改——一层5间商铺拆除承重构件8处,二层6间商铺拆除承重构件8处,合计16处墙体承重构件被擅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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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承租方某公司承认,因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未意识到拆除承重构件的严重后果,为满足业务需求擅自实施了拆改。经执法人员普法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表示无异议,并联系资质机构出具专业设计图纸,完工后提交了《承重结构恢复竣工验收报告》,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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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有据:

八万元背后的法律考量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属于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六条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考虑到当事人积极完成加固修复,综合考量后,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以案为鉴:

安全红线与执法温度

房屋承重结构是整栋建筑的“生命线”。擅自拆改会改变房屋受力体系,导致承载力下降,轻则墙体开裂、楼板变形,重则房屋倾斜甚至坍塌。本案中16处拆改,每一处都如同“定时炸弹”,若非及时发现并加固,后果不堪设想。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奉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执法是主责、服务是根本”的理念,并非简单“一罚了之”。查处同时主动普法,帮助当事人认识危害;整改过程中协助联系资质机构规范修复,最大限度减少停工损失。并在后期依托“开店一件事”平台,积极提供店招店牌、垃圾清运等政策指导。事后,该公司赠送锦旗“执法有温度 为民显真情”,表达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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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案,执法队提醒广大商户和市民:装修施工必须依法依规,切勿擅自拆改承重结构。安全无小事,红线不可越!奉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坚守安全底线,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发展中展现责任与担当。

法 条 链 接

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一)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奉贤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