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员干部带头缴费,不如让物业公开账目!
近期,一些地方倡导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有的倡议书写着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要求这些业主中的公职人员不要拖欠物业费。
从多地集中发布倡议来看,当地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可能比较普遍,且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城市甚至成立了“物业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可见政府部门已不得不介入,以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多样。除了少数业主意识不到位,更多是因为感受到不公平。比如,有的物业不作为,只收费不服务,对业主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也有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身份让物业减免费用。业主无奈之下以拒缴作为博弈手段,而物业若不改进,欠费只会越积越多,最终导致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失序,居住环境和房产价值双双下降。
由此可见,物业费收不上来,往往是多因一果。单靠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带头表率,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欠缴是因为物业服务不达标、账目不透明,业主不愿做冤大头,即使公职人员迫于压力缴费,其他业主也不会跟进。而若是少数人利用身份“吃白食”,仅靠倡议也无法根治。
关键在于深度介入物业服务供应端,厘清其中的利益关系,规范物业公司的行为。九江近期公布的治理案例值得关注:政府部门查处物业擅自出租共有物业住房牟利,解聘质价不符的物业公司,支持业委会重新选聘新物业。如果这种治理能够常态化,政府站在业主一边,帮助扭转业主在博弈中的劣势,业主不再受气、被“薅羊毛”,自然会主动缴费。
对那些以拒缴物业费作为“武器”与不良物业斗争的小区而言,大规模拒缴迫使摆烂的物业停摆,推动政府介入,也是一种倒逼问题解决的方式。一些地方的住建局开始意识到,与其纵容物业不作为,不如支持业主依法维权,这才能真正帮助小区走出困境。
综合来看,倡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模范作用,只是小区综合治理的一小部分。真正起作用的是尊重业主的自治权利,推动小区内部的法治建设,让业主自治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首先也是业主,从维护他们权益出发,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形成良性互动合作,比单纯从道德上要求缴费更为关键,也更有说服力。
毕竟,物业费是物业服务的对价,而不是不追求回报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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