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LV起诉厦门一楼盘四叶雕花侵权——这是LV首次把商标维权延伸到房地产建筑领域。案件还没开庭,以下是目前公开的核心信息。
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2026)闽0206民初8217号
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
被告:厦门福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豪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含一家物业公司与一名彭姓个人)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年8月10日 08:45
审理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第五法庭
纠纷是怎么来的
厦门这家楼盘主打新中式风格,在外立面墙体、入户大堂隔断、景观栏杆、楼道镂空装饰等公共区域,大面积使用对称四叶花卉雕花。
LV方面的主张:
该四叶花卉图形与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老花"四叶图形高度近似
楼盘全域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意在攀附LV高端品牌商誉,误导购房者以为项目与LV存在联名或授权
即便地产与箱包分属不同行业,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只要视觉近似并可能导致公众混淆即构成侵权
诉讼请求:判令拆除、替换小区内所有侵权雕花装饰,并赔付经济损失与维权合理费用
房企的抗辩:
涉案花纹源自汉代柿蒂纹、唐代宝相花,是中式园林通用装饰纹样
仅用于景观美化,并非模仿LV商标,无意攀附奢侈品牌
普通购房者不会因为栏杆花纹就把住宅与奢侈箱包品牌联系起来,不构成混淆
为什么这事争议这么大
本质上这是两种叙事的对撞——一边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边界,另一边是千年传统文化元素的公共使用权。
舆论的核心质疑:四瓣对称花卉纹样在中国传承已逾千年,广泛见于汉代瓦当、唐代宝相花、敦煌壁画、苏州园林漏窗等,属于公共文化遗产,能否被一家商业公司通过商标注册实现"跨类垄断",是本案最受关注的焦点。
法院的判断标准将集中在:楼盘作为建筑装饰使用的花纹,是否会让普通消费者误认为该楼盘与LV存在商业关联。
LV在中国的维权背景
这并非LV第一次起诉房企,但确实是首次因"建筑装饰纹样"起诉:
2004年上海"国际丽都城"案:开发商在巨型户外广告牌上让模特拎LV包做道具,被LV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2006年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5万元
近五年数据:LV在中国发起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
2026年6月:LV在"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中一审获赔1030万元
作为参照,2020年广东高院在宝格丽诉湖南某房企案中,曾认定"BVLGARI宝格丽"在商品房销售领域享有跨类保护,判赔300万元——这说明驰名商标在地产领域的跨类保护,在国内已有先例。
案件8月10日才开庭,目前尚无判决结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