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沙元森
“冯院长挺喜欢你的,你把握好”“我缺钱,给我送点钱”!如果不是举报人武丽娜有录音为证,旁人很难相信这些粗俗的言论竟然出自河北邯郸丛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之口。
8月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核查,网上反映不当言论通话录音确系郭红波本人,院党组已对郭红波作出停职处理决定。法院执行局局长骚扰女性当事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停职只是接受调查的起点,而不是问责的终点。相关问题得到全面查实后,郭红波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处。
根据媒体的报道,郭红波的问题不仅在于骚扰当事人,还有明显的索贿行为。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即为索贿。郭红波在电话交流中没有任何遮掩,非常明确地要求当事人“送点钱”,自然应该得到从重处罚。
郭红波的“不当言行”已经一目了然,现在需要追问的是,被郭红波牵连到的冯院长及其他领导有没有“不当”之处。
据媒体报道,郭红波在索贿未果后反复拨打电话进行骚扰,数次夸赞当事人“长得漂亮”,并称“冯院长喜欢你,我可以从中促成,你自己把握机会”。郭红波能说出这些不知廉耻的话,是因为之前和冯院长有过深入交流,还是因为骄横过度而信口开河?这个问题关乎法官形象,应该得到冯院长的正面回应,不能摆出“清者自清”任由猜测的姿态。8月3日,冯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只说了一句“绝对不可能(对郭红波说这样的话)”,惜字如金,却没能有效撇清责任。
武丽娜与邯郸丛台区法院的“纠纷”非一日之寒。据武丽娜介绍,2025年6月她应法院约访到场提交举报材料,曾被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围堵、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三天,其间还受到暴力殴打,身体多处受伤。事后法院对武丽娜处以15日司法拘留,关押至第5天提前释放,并强迫武丽娜签署不再信访、不再举报的保证书。今年7月28日,丛台区法院约谈武丽娜做笔录,笔录内容涉及禁止网络发声,并对武丽娜作出警示。工作人员还问过武丽娜举报郭红波索贿之事。
由此可见,丛台区法院似乎更关心武丽娜有没有曝光不利于法院的问题,而对武丽娜作为实际的债权人历经七年拉锯战陷入执行“死循环”的问题置若罔闻。这段“纠纷”旷日持久,法院领导不应该不知道,也不应该不过问,但是无论是阎副院长,还是冯院长,听到记者采访此事时要么“不清楚”,要么匆匆挂断电话,都是避之而唯恐不及。所以说,解决执行难问题固然绕不开执行局局长郭红波,但是责任未必都在此一人之身。
在强大的舆论监督之下,郭红波的“不当言行”一定会受到严肃处理。同时还应该看到,此事的由来并非一个人的“不当”,个别司法人员长期以来不作为乱作为,对当事人为所欲为,却得不到及时的问责处理,才让法院执行局局长有了敢对当事人开黄腔索贿赂的胆量。所以,对此事的处理不能止于让执行局局长“净口”,还应该以此为契机让当地司法环境得到全面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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