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家探亲,碰到村里的老周,他最近心里一直悬着一件事。
老周家里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自己早年审批建的自住房屋,另一处是继承父母留下的老宅子。前阵子村里通知,要继续完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老周四处打听,心里犯嘀咕:网上不少短视频说一户多宅要统一收回,自己这两处房子会不会被村里收走?
他本来想着,干脆把老宅翻新加高扩建,也有人劝他,趁着现在,把其中一处宅基地私下卖给城里来的买家。还有人建议,抓紧简单分户,人为拆分户口保住两处宅子。
村里不少拥有两块宅基地的农户,都和老周一样,到处打听政策,不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千万不能碰。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已经发文,明后年各地会加快推进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一户多宅的认定、确权、盘活规则基本明确,宅基地大局基本落定。手里拥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农户,一定要记住,有四件事坚决不要做。今天,我们结合两部委公开文件、权威媒体解读,用大白话讲清楚一户多宅的政策,以及农户需要守住的四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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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确权加速,一户多宅分类处置落地
很多农村朋友都听过“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本省划定标准。但现实里,不少农户手上有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并不是全部都属于违规。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对于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不搞一刀切全部拆除或者收回,而是分类认定、区别处理。
合法形成一户多宅的情形主要包括:继承祖辈房屋获得老宅、符合分户条件但暂时没有分户、早期村内合法调剂置换取得的宅基地。这类情况,满足条件可以正常确权登记,证书上会做备注标注。
而未经审批私自占用耕地新建房屋、刻意建新不拆旧、私下违规购买宅基地,这类人为造成的一户多宅,属于违规情形,会按规定整改处置。
明后两年,全国多地会持续推进房地一体确权收尾、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对一户多宅进行档案核查、权属登记。很多农户关心,是不是所有多宅都会被收回,这里先说明:合法来源的多处宅基地,受法律保护,不会随意收回。
本文内容基于《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公开文件、人民网、新华网政策解读整理,仅作为民生科普。各地宅基地确权、处置细则,以乡镇政府、村集体公告为准。
二、为什么明后年重点梳理一户多宅?
很多村民会疑惑,一户多宅存在很多年,为什么明后两年集中梳理确权?背后有几层现实原因。
第一,摸清农村宅基地家底,保护农民房屋财产权。过去多年,农村宅基地权属资料不全,很多一户多宅属于历史遗留,权属模糊。推进确权登记,就是把每一处宅基地来源、面积、权属记录清楚,合法的宅基地发放不动产权证,农民手里的农房资产才有法律保障。
第二,遏制新增违规占地建房。政策的核心是管住新增违规一户多宅,而不是清算过去历史遗留。防止有人趁着确权的窗口期,抢建房屋、占用耕地建房、私下交易宅基地,避免新的土地乱象。
第三,盘活闲置农房资源,合理释放资产价值。对于合法的多处宅基地,鼓励农户通过村内流转、出租、闲置住宅盘活等方式增加收入,但严格划定红线,不允许突破集体土地管理底线。
第四,化解土地纠纷,减少邻里矛盾。很多农村宅基地边界不清、权属争议,容易引发邻里冲突。统一确权登记,厘清边界,提前化解矛盾,维护乡村稳定。
需要重点说明:政策不是要把农户合法的老宅收走。很多自媒体片面解读,宣扬“一户多宅全部收回”,属于夸大不实信息。政策思路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区分合法继承、历史遗留和人为违规占地,分类处理。
三、政策落地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变化
对于手里拥有两块及以上宅基地的农户,明后年政策推进之后,生活和资产处置会出现几个明显变化。
第一,权属认定更加清晰。符合条件的合法一户多宅,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属于超面积或者不符合完全确权条件的,部分地区会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农户缴纳少量使用费之后,继续保留使用权,而不是直接拆除房屋。
第二,监管核查常态化。自然资源遥感卫片巡查、乡镇实地核查会持续开展,新增违规占地建房,很容易被发现,处罚力度更明确。
第三,盘活渠道规范化。闲置农房可以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也可以长期出租用于乡村文旅、民宿,但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宅基地,私下卖给城里人,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退出机制自愿优先。如果农户选择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村集体会给予合理补偿,不能强制逼迫农户退出合法宅基地,这是政策明确的底线。
接下来是重点,拥有两处宅基地的农户,坚持4不做,避开风险。
第一不做:不要违规翻建、扩建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继承得来的老宅,房屋自然老化可以简单修缮,但是没有经过乡镇审批,不能随意推倒重建、加高、扩大占地面积。一旦房屋倒塌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会归还给村集体,不能再重建。很多人误以为,房子在手上,想怎么翻新就怎么翻新,这是常见误区。重建、改扩建,必须申请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二不做:不要私下把宅基地卖给城镇户口的外人。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流转。卖给城市居民的宅基地买卖协议,法律上无效,一旦产生纠纷,买家和农户双方权益都无法保障,还会面临土地整改。
第三不做:不要为了保留多处宅基地,虚假分户。不少农户想着,通过虚假拆分户口,人为制造分户,以此保住两处宅基地。现在户籍、不动产、土地数据联网核查,虚假分户很容易被识别,不仅不能顺利确权,还会被退回申请,甚至认定为骗取审批。分户必须符合当地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的真实分户条件。
第四不做:不要占用耕地新建房屋,刻意制造一户多宅。新增建房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明后年土地巡查持续收紧,占用耕地建房,属于明确违规,大概率会被责令拆除,损失巨大。
四、宅基地分类确权,利好与现实约束
利好方面:
一是厘清产权,保护农户合法房产。继承、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依法登记,农户手里的房子变成受法律保护的不动产,遇到征地拆迁,能正常享受补偿。
二是堵住违规漏洞,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管住新增违规一户多宅,守住耕地保护底线,保障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使用。
三是闲置农房盘活增收。合法闲置农房可以出租、发展乡村民宿,农户多一条增收渠道,提升闲置资产价值。
四是减少谣言带来的恐慌。政策明确分类处置,不再一刀切,消除很多农户担心老宅被无偿收回的焦虑。
需要理性看待的现实约束:
一是各地细则不一样。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历史遗留认定时间节点不同,同一个情况,不同县域处置方式会存在差别,一切以当地乡镇部门答复为准。
二是老宅有“房在地在,房亡地失”规则。继承得来的宅基地,依托房屋存在;房屋一旦完全坍塌,不能重建,宅基地交还集体。
三是确权不等于永久无限制。即使确权登记,也必须遵守村庄规划,不能随意改扩建,不能突破土地管理法规。
四是盘活范围有限。宅基地不能自由对外买卖,只能在本村内部流转或者对外出租,资产流通有一定限制。
五、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户,该怎么规划处置
对于手里有两处宅基地的农户,结合明后年确权整治节奏,可以做好几件事。
第一,先梳理两处宅基地来源。分清是继承得来、早年审批建房,还是后期私自搭建。保存好老房契、分家书、继承证明、老审批单据,确权登记的时候提交材料,方便权属认定。
第二,主动咨询乡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窗口,提前核查权属。有疑问尽早核实,不要轻信短视频博主的片面解读。
第三,合理处置闲置老宅。如果长期不住,可以选择在村内流转,或者长期出租;如果打算保留,做好房屋日常维护,防止房屋坍塌。
第四,守住底线,不碰四类红线,也就是前面提到的“4不做”。不违规改扩建、不卖给城里人、不虚假分户、不占用耕地建房。
对于普通农村家庭,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很多人容易走两个极端:一部分人过度恐慌,觉得多宅一定会被无偿收回;还有一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趁政策落地前抢建、私下交易。这两种心态都不可取。
政策的核心,是尊重历史、保护合法权益,严控新增违规占地。老祖宗传下来的合法老宅,只要按规则管理,农户可以继续使用。但任何想钻空子、违规操作的行为,都会带来财产损失。
六、写在最后
总而言之,宅基地政策大局已定,明后两年,全国各地会加快一户多宅历史遗留问题的分类确权和清理整治。
拥有两块及以上宅基地的农户,不用盲目恐慌,但要牢记4条底线,不违规翻建扩建、不向城镇居民出售宅基地、不搞虚假分户、不占用耕地建房。合法取得的多处农房,会依法保护;人为违规造成的一户多宅,则需要按政策整改。
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政策改革,一方面守住耕地红线,另一方面保护农民的住房财产权益,兼顾集体利益与农户个人权益。
你们村里有没有一户多宅的情况?你觉得继承得来的老宅,该不该允许翻修重建?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