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人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可及的医保服务, 7月17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确定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点的通知》,确定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晋城市等15个市(州)纳入联系点,江苏省盐城市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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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14条举措涵盖基金总额管理、待遇保障、用药保障等多方面,推动医保服务向基层持续下沉、不断升级,让群众在基层享有便捷高效的保障。

此次,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遴选出15个市(州),因地制宜开展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相关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王敏

编辑丨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