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个城市最美的风景线,文明单位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支撑。在创建过程中,我县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事作表率,处处当先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网格管理、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等参与城市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深化拓展各项文明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凝聚共建共创共享意识,把文明变成了这座城市最美的风景。
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自2021年11月起,饶平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强化组织部署,确保行动落细落实
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落实任务分解,组织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及化妆品经营企业围绕是否存在经营未经注册或未备案、标签违法宣传、质量安全风险等行为进行自查,并针对存在的化妆品经营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改规范。
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加强与卫生健康、网络监测等部门的横向协作以及县区、镇基层所两级执法人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网络监测、数据检索等途径,认真摸排全县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对在营单位逐户登记建档,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累计监督平台内化妆品经营10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500家次,责令整改468家次,查处化妆品案件4宗(移送公安1宗),货值约63.429万元,罚没款约3.339万元。
强化宣导并重
大力宣贯《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送法“在线”。建立企业微信群,宣贯电子商务经营者有关法规;送法“上门”。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抽检任务、疫情防控等工作,采取现场咨询、法规宣贯会、企业座谈、答疑解惑等方式,巩固宣贯效果;送法“入心”。利用化妆品经营企业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多渠道告知平台经营者应履行的责任,提醒平台经营者必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实名登记制度等。面向化妆品化妆品经营业企业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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