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一林地发生火灾,后经调查,火灾系一男子故意点燃柳絮引起。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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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安家楼村东门一林地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就近的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安家楼消防救援站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到场,将火扑灭。经现场核实,火灾与林地内的柳絮被点燃有关,柳絮起火后引燃周边杂草等可燃物,并将林地部分树木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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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公安分局将台派出所调查人员经走访调查,发现当日13时30分许,严某某在该林地内吸烟时用打火机将柳絮点燃,后引起火灾。调查人员找到严某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派出所调查人员讯问,严某某对本人点燃林地内柳絮引起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严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