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宝坻]劳监改字[2024]第027号)的要求进行清偿,近日,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宝坻﹞劳监罚字﹝2024﹞第011号显示——

企业名称: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3870562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22

处罚内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2.0

违法行为类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违法事实: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宝坻]劳监改字[2024]第027号)的要求进行清偿。

处罚依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处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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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北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1013870562,法定代表人为陈杰,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股权穿透图显示,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博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49%、46%、5%。(文|中国基建报 郭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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