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言九林

一、

1921年11月11日,上海《申报》第18版刊登了一篇“全国商会联合会”提交给北洋政府公开呈文。文章提出六点理由,要求北洋政府“缓办”个人所得税的开征:

(一)所得税本身不公平之点,须切实改正。(二)须于一切恶税废止,并实行保护工商政策时。(三)所得税法之用途,须确实予人民以监审之权。(四)须实行登记法,改良警政,社会有精确的统计时。(五)须声明不以所得税抵借外债,□政府举行之新税,应列入合法之预算案。(六)政府未实行裁兵及节省各项糜费以前,人民不能承认此新税,以供无谓之浪费。

呈文说,以上这几条“政府如肯服从,再由合法国会通过,则人民有纳税义务,自无反对之余地”,否则不管有何等压力,皆“万难奉命”。①

这种有组织的民意抵制,是北洋政府1921年开征个人所得税计划遇挫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受到技术上的制约,如新式簿记制度与人口收入统计制度都还不成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许多普通人因此受惠。比如鲁迅。

据学者陈明远估算,鲁迅不管是摆在今天,还是放在当年,均可归入中高收入人群。鲁迅的职场生涯前期(1912-1926),是在北京教育界任公务员,14年的总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328万元人民币;月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2万元人民币。中期(1926-1927)在厦门、广州做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35万元人民币,月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3万元人民币。后期(1927-1936)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9年总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452万元,月收入相当于2009年的4万元。②

鲁迅只在1921年缴纳过不足25块银元的个人所得税。

1912年鲁迅参加工作。1914年,北洋政府效仿日本,颁布《所得税条例》,拟对个人的薪资、放款存款利息等开征所得税,但未能付诸实施。1921年,北洋政府再次尝试想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又因为包括“全国商会联合会”等有力量的民间组织的反对而流产。期间,仅以先行征收官吏俸给的形式,征得10310.67元(政府发放公务员薪俸时提前扣除)——鲁迅那不足25块银元个税,就是这个时候被征收的。

进入国民政府时代后,1928年针对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国民党党部工作人员,征收过“所得捐”。1936年,因对日备战需要,国民政府再次提出要开征个人所得税。1936年底,国民政府公布了个税税率标准,以月收入30元为起征点。具体征收办法是:

“课税方法系采超额累进制。凡公务人员自由职业者及其他从事各业者之薪给报酬,每月平均所得未满三十元者,不课税;三十元以上至六十元者,每十元纳税五分;超过六十元至一百元者,其超过额每十元课税一角;超过一百元至四百元者,每超过一百元之额,每十元追加一角;超过四百元至八百元者,每超过一百元之额,每十元追加二角;超过八百元以上时,每超过一百元之额,每十元增课二角,至每十元课税二元为最高限度。其每月所得之超过额不满五元者,其超过部分免税;五元以上者,以十元计算。”③

“月收入三十元”这个起征点是个什么概念?有一些数据可供参考:1936年上海申新九厂的工人,不同工种当中,月工资最高者约22元,月工资最低者约11元。不同行业中,交通运输业、邮电业的工人薪资水平最高,可达25~30元/每月。同期,上海的洋米约9元/担(100斤),本国米约13元/担。④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工薪阶层不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畴。

至于超额累进制的标准,“三十元以上至六十元者,每十元纳税五分”,也就是按0.5%纳税;“超过六十元至一百元者,其超过额每十元课税一角”,也就是按1%纳税。这意味着,绝大部分“中产阶层”承担的个税压力相当之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上起征点与税率标准的制定,大体反映了当时对个税性质的基本认知。如“国民政府财政部所得税事务处”印刷的《现在实行的所得税》一书所言:“政府之目的,不在税收之多少,……所得税之施行,正为培养我民族道德极佳之工具,吾国民是否愿爱其国、能爱其国,将以是卜之。”⑤

二、

苏联正式征收过“单身税”、“独身税”和“无子女税”。

这个税的全称是“未婚、鳏寡及无子女公民税”,产生于1941年苏联卫国战争期间,目的是征集足够的奖金用于鼓励生育,帮助多子女家庭,激发他们勇于保家卫国的爱国热情。

按赫鲁晓夫之子谢尔盖的理解:“斯大林1941年11月21日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是想刺激人口生育率。他认为,育龄期内不结婚的男人、无子女的女人和少子女家庭,他们好像在逃避对社会所负的‘生产’责任,为此,他们必须付出代价。”⑥谢尔盖上大学期间,也需要从自己的助学金里扣缴“单身税”。

及至1944年,“未婚、鳏寡及无子女公民税”的征税范围扩大至少子女公民,税名也更改为“未婚、鳏寡及少子女公民税”。自此,20岁以上、50岁以下的未婚/鳏寡男子,和20岁以上、45岁以下的未婚/鳏寡妇女,以及子女不满3人的家庭,都成为了该税的纳税人。

据苏联学者沙弗林(В.А.Шаврин)《苏联国家预算》一书的介绍,该税的具体征收方式如下⑦:

(1)对工人、职员和在课征所得税上与其相当的公民、以及军人、作家和艺术工作者,均照其上月工资按月课税:无子女者——课6%,有一个子女者——1%,有两个子女者——0.5%。税款于上个月工资中扣除之。

(2)手工业者、工匠和其他有应纳所得税的收入的人员,也要按照计算本年度所得税时所根据的年度收入额、依照工人和职员同样的税额,不得低于没有独立收入来源的那些人所缴纳的税额。后面这些人(笔者注:指没有独立收入来源的公民)是按下列数额课征:无子女者——每年90卢布,有一个子女者——30卢布,有两个子女者——15卢布。上述两类纳税人的税款是以相等数额分四期缴纳: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和12月15日。

类似的“单身税”,在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也一度付诸实施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注释 ①《商联合会否认所得税之呈文》,《申报》1921年11月11日第18版。②陈明远,《鲁迅时代何以为生》,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第06页。③谢霖,《中国现在实行的所得税》,1936年,国民政府财政部所得税事务处印刷。④参见:李秀丽,《中国近代民族企业劳工问题及企业文化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第58~62页。⑤谢霖,《现在实行的所得税》,1936年,国民政府财政部所得税事务处印刷。⑥(俄)谢尔盖·赫鲁晓夫/著,述弢、范国恩、王尊贤、郭家申/译,《政治顶峰 1953-1964 赫鲁晓夫(上)》,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第509页。⑦(苏)沙弗林(В.А.Шаврин),《苏联国家预算》(修正补充第四版),财政经济出版社,1956.第66~67页。⑧李胜良,《“无子女税”的道义权衡》,收录于氏著:《税收地理札记:行者眼中的财税风物》,中国税务出版社,2014,第266~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