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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调解员是真下功夫!经常与我们沟通至深夜,坚持从企业发展、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实质化解纠纷,并促成两家企业开启了新的合作……”在大连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的共享调解室里,A公司代表与民二庭、立案一庭法官、特邀调解员再次围坐畅谈,回想起数月前官司缠身,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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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生隙 诉诸裁判起纷争

A公司与B公司于2016年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租A公司场地用于商业摄影经营。租赁合同生效后,由于双方就案涉场地交付范围、抵扣费用项目发生争议及疫情影响等因素,B公司自2018年起始终未能按约履行支付房租义务。A公司多次催告无果,最终于2021年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合同,B公司腾退场地并支付房租、水电费及违约金;B公司辩称A公司未按约定面积交付场地,同时考虑疫情因素应当酌减房租,随后提起反诉称B公司于案涉场地内为A公司垫付款项应于租金中抵扣。

一审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举的证据,按照重新测绘得出的租赁场地面积,于2023年依法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水电费并驳回二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不服判决,遂上诉至大连中院。

为企纾困,求出发展最优解

本案二审承办人大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杨威在收到案卷材料后沉思良久。

A公司是本地著名国企,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堪称大连文旅的金字招牌;B公司深耕文化产业二十年,在本省乃至全国业界都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为大连市民所熟知,深受青年人喜爱。双方曾经本着友好互信的精神合作多年,但因为本案系争合同签订时双方法律风险规避意识不足、一些细节处理不当等客观因素,导致合作关系走向破裂,直至两相对抗,令人惋惜。经过初步研判分析,杨威认为如果当事人坚持诉讼,裁判结果很难令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感到满意,还将进一步激化矛盾,鉴于两家企业的影响力,如执意争讼,可能会给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可预计的消极影响乃至风险隐患。

形成上述想法后,杨威立即将本案工作重心首先放在调解上,本着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以全力解决双方各自核心需求的最大诚意,妥善平衡双方利益,实现本案实质化解,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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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摸准调解脉络

杨威的意见得到了立案一庭的大力支持,立案一庭安排涉企纠纷调解成功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程孝忠组织本案调解。程孝忠结合本案案情与涉企纠纷常见堵点痛点,组织双方见面商谈八次,与双方电话微信沟通三十余次,并且借助“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现场勘察测量争议租赁场地范围,通过现代化的“望闻问切”方式“精准把脉”,很快就找到了两家企业互不让步、僵持不下的“病根”:作为国企的A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合同审批与变更和财务审计等事项上都受到严格的内外部监管与程序约束;B公司则由于案涉场地经营预期利益未实现而想极力避免进一步发生损失。同时,程孝忠在接触中发觉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基础与意愿后将这一情况告知杨威,两人经过商讨分析,决定将调解工作的思路放在如何促成双方继续合作,在重新建立起的友好互信基础上清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金钱履行不便的部分可另通过实物、行为履行方式替代补偿,既保证国企A公司能够顺利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政治任务,又保护B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实现依法应获得的权利利益。

这一思路可谓一语中的,立刻获得了两家企业的一致认可。但和解协议的商订过程依旧艰苦漫长,两家企业就和解协议的具体细节展开了多轮磋商和反复修改。期间,杨威和程孝忠始终与双方保持联络,经常沟通至深夜,为促成和解耐心劝说,积极谋划,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指引。

握手言和,开启合作新篇章

经过长达数月的“三向奔赴”,当事人双方终于在2023年12月的最后一周形成了和解协议的最终方案。得知此消息后,杨威立即组织双方来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席间双方又对个别条款予以修订,参与调解人员现场与公司本部召开视频会议,在经过公司内部流程通过后,两家企业终于握手言和,并当场领取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书。在2023年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夜晚,在元旦佳节前夕张灯结彩火树银花的氛围中,携手迈入双方合作互信、互利共赢的新阶段。

大连中院利用调解下足“硬功夫创优营商软环境”,始终强化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在涉企纠纷案件中坚持从企业发展、合作共赢的角度着手,通过释法析理和案例解析,揭示潜在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正视得失,为实质化解搭建沟通桥梁,充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大连中院在新时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的积极探索,也是做深做实非诉挺前、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执源治理工作成效的生动注解。

内容来源:杨 威

图片来源:王 璐

图片编辑:毕 晟

文字编辑:王 璐

美术编辑:毕 晟

责任编辑:由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