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5月10日,按照平桥区胡店乡党委、政府部署,由胡店乡市场监管所牵头,联合乡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四个校园食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及预防夏季食物中毒防控工作联合督导检查。

此次联合督导检查,旨在进一步深化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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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校园食堂食品切配区、食品烹饪区、餐具洗消区、副食库、蔬菜库等场所,重点对“明厨亮灶”、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鼠(虫)类等有害生物防治、“三防”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和原材料采购、贮存及进货查验、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台账记录、陪餐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两个责任”落实等进行深入细致的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督导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给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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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提出要求,一是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二是加工制作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食品加工温度和食品储存条件要求。三是要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和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下一步,胡店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监管,继续加强多部门的协同配合,督促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为校园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李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