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顶是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

怎么能私自加建呢?

你还在对这种

违法建筑心存侥幸?

结果只会是一个字

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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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紫金执法队

对市区银苑小区

楼顶违建加层

进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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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该小区顶楼住户在房屋公共平台处楼顶用红砖砌围墙加层搭建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有序地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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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执法队

规划中队中队长 曾志贵

当事人刘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银苑小区楼顶加层搭建。我们巡查发现后立即对当事人的违建行为进行了调查。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理,最终做通了思想工作,今天进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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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户违建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该违建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丽水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另外执法人员介绍:“这个平台本身就是整栋楼的公共平台,从民事角度来说,这也是侵犯整栋楼所有业主权利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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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执法队

规划中队中队长 曾志贵

我局对防违控违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希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要消除“有机可趁”的想法;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发现新发违建积极反映,确保违建现象“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拆除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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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建筑零容忍

坚决,拆!

来源:健康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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