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地资源虽然总量多,但是人均耕地、高质量耕地和可开发后备资源均少。正因如此,国家十分重视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

然而,即使三令五申不得破坏耕地,实践中依然有租赁耕地来建厂经营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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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先生是吕梁县村民,在本村拥有承包地。早些年因村里引进企业,庞先的家庭承包地被占用于建厂。2018年,村里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时,村委会说由于土地已被占用,无法确权,导致庞先生家庭没有拿到确权证。

在最初占地时,每亩地有300元租金,去年村民代表和企业重新签订协议,租金涨到1800元每亩,但这租金却并未给到庞先生手上。

明明是自家的承包地,却让村委会和企业直接“处置”了,现在租金也拿不到,庞先生无奈,为此找到盛廷律师团队,希望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庞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早些年不少农民朋友对“农用地建厂”行为的违法性不甚了解,认为把土地租赁出去可以获得一个较高的收益,因此并不抗拒。但实际上,最终权益受损的只有农民:农用地建厂房,土地性质被改变,无法顺利确权,三轮延包也将出现问题。如果承租方的厂房一旦出现经营状况,不想履约给付租金,村民的承包期一过,再主张承包经营权也会遇到困难。即使能顺利延包确权,厂房的建设会严重破坏土地耕种层,将来改良恢复耕种要投入大量心血劳力,恢复可耕种时间少则三年,多则十年。

盛廷律师接受庞先生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合适承办方案,以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案件承办经验,通过法律程序帮助当事人合理合法维护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