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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有网友发视频称:

“某小区业主在地下车库

抓到物业人员偷电瓶车现行

发现铁皮棚里都是被偷的电瓶车

一共30多辆”

此视频发布后

瞬间引起了网友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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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络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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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小区业主群内容

事发后

各级媒体也纷纷

对该事件进展进行了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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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相关部门调查得知。“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物业人员存在盗窃行为。”5月14日,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北城派出所负责人介绍,被“尘封”的两轮车里,目前已有4辆车被业主认领,其余车辆排除盗抢车的可能。

房管部门已约谈物业公司,将扣除其相应信用得分,同时要求全市物业企业举一反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小区地下铁皮屋

“尘封”30辆两轮车

4月20日,事发小区4栋业主文女士发现自己的电瓶车不见了,由于车上装有防盗器,她便不断按无线电遥控器按钮,试图循声找到电瓶车。最终,在小区5栋负一楼物业人员停放车辆的屋里,传来了“啾啾”的声音——表明她的电瓶车也停在里面。

文女士质疑物业人员“偷”了她的车,由此双方发生了争执。争吵声引来许多业主围观。

无独有偶,前些年有业主两轮车也离奇失踪,有人怀疑物业人员偷车藏匿,于是,业主们就一起在小区地下车库寻找。当天晚上,大家在4栋楼下负二楼车库找到一间上了锁、用铁皮围成的屋子,里面堆着30辆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

“这是一处死角,光线昏暗,没有充电设施,业主不会在这里停车,而铁皮屋上了锁,从其权属可见,应是物业人员干的,我们就认定物业人员把业主的车偷了藏到了这里。”4月21日下午,陈先生等业主将记者带到铁皮屋外向记者指证,经过业主辨认,有几辆车被认出,但没有领走。

通过门缝,借助电筒的光,记者发现铁皮屋里车辆满是灰尘,部分电瓶车的电瓶和车轮缺失。

住该小区19栋的任女士告诉记者,她在买了小轿车后,便把摩托车停在地下车库,结果不在了,“4月20日晚上,我在铁皮屋找到了摩托车。”

发现铁皮屋藏匿两轮车后,担心物业人员会将车辆转移,4月20日晚上有4位业主在铁皮屋外轮流值守。同时,业主在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向物业发出了“物业偷车”“监守自盗”的质疑和声讨。

电瓶车人走未“熄火”

物业人员骑走保管

对于业主文女士电瓶车失而复得的相关经过,小区物业人员李大春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4月18日12点50分左右,我发现4栋负一楼电梯口附近停了一辆没上牌照的电瓶车。走近看到车钥匙虽然拔了,但仪表盘亮着。我上前检查,坐上车一扭油门,车就往前走。我马上打电话通知监控室,问能不能找到车主,好通知其前来认领。”李大春说。

通过监控,物业人员没有找到车主,李大春只好把车骑到车库负一楼保安值班岗亭旁,找来一把地锁将车锁了。他又打印了一张“此车已锁,请勿乱动”提示贴在车上,并拍照发在了物业工作群。从4月18日中午到19日下午5时许,一直无人来认领。鉴于公司规定不能在岗位上停车,他便安排两个同事把车转移到了5栋负一楼物业人员停车充电的区域。移到新地点后,同事同样拍照发到物业工作群。

李大春向记者展示了“小区工作群”,并提供了自己骑走车的监控视频,证实了他的说法。

李大春说,4月20日上午8点40分左右,车主文女士来领车,在沟通时和同事发生了误会和争执。

记者找到住在该小区4栋的文女士。她说,看见自己的失踪的车停在5栋负一楼物业人员停放车辆的屋里,便到4栋负一楼的监控室找保安开门认领车,保安叫她找领导,她有气便乱骂了几句。这时另外一个保安过来,叫她莫闹,说“我给你捡起的,怕人偷走”,随后就把车还给了她。

“我查看了监控视频,证实了保安的说法。”文女士说没有证据证明保安偷了她的电瓶车。

物业回应

铁皮屋堆放的是“僵尸车”

4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事发小区物业项目部经理张建新,对方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张建新介绍,从2018年起,应业主要求,同时考虑到消防管理规定,小区项目部向业主“公告”,对停放在小区楼道、架空层等公共区域内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并集中存放到4栋负二楼指定位置,即铁皮屋处。随后,他们清理了24辆摩托车、电瓶车。在集中保管期间,有两辆电瓶车被业主领走。

如今铁皮屋里有30辆车,为何多了8辆?张建新解释,多出来的车,以及部分车辆电瓶和车轮丢失,因为事隔多年,加上人员变动频繁,原因现已无法查清,“丢的电瓶、轮胎,小区项目部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仅如此,我们还承诺,将依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张建新提供的认领电瓶车的业主信息,记者来到18栋27楼,找到其中一位业主何先生。他说,他家有两辆电瓶车在小区“失踪”过,其中一辆在几年前找物业认领回来了,“但另外一辆,经常骑,不是‘僵尸车’,也在4栋负二楼的铁皮屋里找到。”

事发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

“通过调查,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物业人员和物业公司盗窃行为。”5月14日,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北城派出所所长郑宇介绍,铁皮屋中的电瓶车、摩托车,大部分没有牌照,已有一辆摩托车、两辆电瓶车和一辆自行车被小区业主认领,该所正对其余20多辆车展开调查。

此事也引起顺庆区北城街道办、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重视。北城街道办主任汪健、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副主任施海涛分别向记者介绍,已约谈了物业公司,督促其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妥善处理与业主的关系,并认真整改,赔偿业主相应的损失。

施海涛还表示,房管部门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作出处罚,扣除相应的物业信用综合得分;同时要求全市物业企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律师志愿者行动

物业应妥善保管清查的物品

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亮: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包括提供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如果业主将摩托车、电动车或其他物品放置于楼道、楼梯口等位置,阻碍通行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提醒后仍然未挪走,可以进行清理和集中存放,这既是履行物业管理人的职责,也是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有利于全体业主。

物业服务人在清理放置不当的物品前后应充分告知业主,以免引起误会。应对清理的物品逐一编号,详细记录物品状态、原存放点、清理时间等信息,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冒领。

编 辑:江贞蓓

审 核:刘 柳

审 定:张文敏

来 源:封面新闻、南充晚报、微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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