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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指导性案例158号: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民申6342号

【裁判要旨】:

判断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时,应注重维护原单位、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新任职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认定:一是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具体内容;二是涉案专利的具体情况及其与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相互关系;三是原单位是否开展了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研发活动,或者有关的技术是否具有其他合法来源;四是涉案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发明人能否对专利技术的研发过程或者来源作出合理解释。

02、指导性案例222号:广州德某水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宇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南某水产研究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424号

【裁判要旨】:

登记的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权属争议期间负有善意维护专利权效力的义务,因其过错致使专利权终止、无效或者丧失,损害真正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构成对真正权利人财产权的侵害,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03、参考案例:瑞典某公司诉四川某制药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7号

【裁判要旨】:

Ⅰ、药品专利链接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于涉案专利是否属于可登记专利类型有争议时,人民法院应予审查。当事人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提起的诉讼应系因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产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若当事人据以主张权利的专利不属于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可登记专利类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Ⅱ、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化学药可登记的专利类型应为药物活性成分化合物专利、含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专利及前两者的医药用途专利。在已有的以分子结构表达的化合物基础上进一步以晶体晶胞参数等表征结晶结构的化合物专利、包含该化合物的组合物专利以及前两者的医药用途专利,尚不属于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可登记专利类型。

04、参考案例:蔡某某诉刘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0)民申字第184号

【裁判要旨】:

在理解和适用2001年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时,应当将其限制在维护既定经济秩序稳定的必要范围内,同时兼顾被诉侵权人、被许可人、受让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05、参考案例:某电器公司诉某电力电器公司、某电气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165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在侵害专利权纠纷诉讼程序中支出的维权合理开支,一般应为该侵害专利权纠纷诉讼程序中专利权人为制止被诉侵权人的违法行为直接产生的相关费用。对于相关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产生的费用,无论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为被诉侵权人,一般均不属于专利权人的维权合理开支的范围。

06、参考案例:宁波某工具有限公司诉浙江某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521号

【裁判要旨】:

民事诉讼法规定,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民事诉讼的性质特点与基本原则,是否错误的判断要素大体指向恰当的市场主体审慎、基本的商业伦理道德,以及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因专利权效力稳定性和权利边界清晰性弱于普通物权、技术事实查明较为复杂、侵权判断专业性较强等特点,对申请财产保全有无错误的判断应注意此类纠纷区别于一般民事侵权纠纷的特殊性,需结合案件具体事实予以分析。具体到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财产保全申请,需着重考察专利权效力稳定性,以审查申请行为是否符合审慎原则,进而判定申请有无错误。

07、参考案例:深圳某电子公司诉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681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对一项权利要求作出限缩解释时,即使该权利要求最终被宣告无效,有关限缩解释仍适用于引用该权利要求的其他权利要求。

08、参考案例:海某集团诉无锡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428号

【裁判要旨】:

即使PCT申请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PCT成员的效力已终止,主张实际应享有该专利申请权的人,对于其已公示的PCT申请人为被告的PCT申请权权属纠纷,仍具有诉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予审理。

09、参考案例:何某诉北京某某云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7704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的主题名称,通常是对权利要求包含的全部技术特征所构成的技术方案的抽象概括,是对专利技术方案的命名,其实际限定作用应当取决于该主题名称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产生了何种影响。

10、参考案例:深圳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某充吧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350号

【裁判要旨】:

专利侵权诉讼期间,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一个或者多个并列技术方案的对应部分被宣告无效,但其余并列技术方案的对应部分仍维持有效,专利权人依据权利要求仍维持有效的部分继续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就宣告无效部分的权利要求驳回起诉,同时就维持有效部分的权利要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11、参考案例:江苏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某地毯有限公司诉许某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文号】:(2003)苏民三终字第0071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最终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和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属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申请有错误”,被申请人据此请求申请人依法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2、参考案例:广东某陶瓷公司诉佛山某陶瓷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1)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73号

【裁判要旨】:

以引用方法权利要求制造的产品作为主题名称的产品权利要求,并不是被引用的方法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而是与之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界定该种产品权利要求的专利保护范围,应当考虑方法特征的实际限定作用。

13、参考案例:瑞安某公司诉莒县某修配厂、日照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406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利人主张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侵权产品使用者负担维权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视情予以支持。该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侵权使用者与其他侵权行为实施者同为被告时,维权合理开支的分担可以综合考虑其各自侵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与专利权利人维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或者关联程度、对专利权利人维权行为的顺利开展是否造成阻碍、是否导致维权费用增加等因素来确定。

14、参考案例:某公司诉浙江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08)民申字第980号

【裁判要旨】:

在方法专利的权利要求没有明确限定步骤顺序的情况下,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专利审查档案、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整体技术方案以及各个步骤之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各个步骤是否应当按照特定的顺序实施。

15、参考案例:刘某某诉重庆某家具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

【案例文号】:(2011)渝高法民终字第304号

【裁判要旨】:

专利在先使用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四个要件:使用引证专利的事实要件、用于生产经营的营利要件、在先使用的时间要件、技术或者设计来源的合法性要件。原有范围不是专利在先使用权的成立要件,但其在专利在先使用权制度中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说先用权制度属于专利权制度的但书范畴,那么原有范围则是专利权人与先用权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平衡器,对先用权人行使先用权行为的适度性具有评价功能。

16、参考案例:北京某公司诉深圳市某公司、某公司佛山分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469号

【裁判要旨】:

专利主题名称本身构成或隐含了具体技术特征,或者系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所在的,其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具有实质限定作用。

17、参考案例:某环境设备有限公司诉某烟囱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409号

【裁判要旨】:

在专利技术方案存在多种使用环境的情况下,结合说明书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确定功能性特征的内容时,应当从本领域技术人员角度,区分具体实施方式中为实现该功能性特征限定的功能或者效果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和因使用环境不同而产生的适应性技术特征,适应性技术特征通常并不属于功能性特征的内容。

18、参考案例:某电子公司诉某通讯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376号

【裁判要旨】:

Ⅰ、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缺乏因侵权受损、侵权获利或者可参照的许可使用费证据而适用法定赔偿的,以及虽有上述证据但难以证明损失具体数额故需酌情确定损害赔偿的,可以综合考虑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产品的价值和利润率、被诉侵权人的经营状况、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权利人在关联案件中的获赔情况等因素。

Ⅱ、对于作为侵权源头的生产商,应当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鼓励专利权人直接针对被诉侵权产品制造环节溯源维权;对于被诉侵权产品的零售商和使用者,应当实事求是依法确定其法律责任,有证据证明侵权损害高于法定赔偿上限或者低于法定赔偿下限的,可以在上限以上或者下限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19、参考案例:北京某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李某良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235号

【裁判要旨】:

行使知识产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当知识产权被侵害时,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诉权,但诉权的行使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善意,审慎行事。权利人故意以“诱导侵权”“陷阱取证”“误导性和解”“故意一事两诉”等方式滥用知识产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制,并可视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判令权利人承担对方当事人的诉讼合理开支。

20、参考案例:莆田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诉莆田市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222号

【裁判要旨】:

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主张专利权利人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以违法方式取证的,可以结合专利权利人是否并无其他更为合适的取证途径、证据是否存在可能灭失的紧急情况、证据是否属于专利权救济的关键证据、他人权益因取证行为的受损是否明显小于专利权利人因取证行为的获益等因素综合判断。

21、参考案例:嘉兴某旅游制品有限公司诉姚某、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380号

【裁判要旨】: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与侵害专利权行为虽然均属于与专利相关的侵权行为,但其侵权行为样态、所侵害的法益、责任承担方式均有所不同。单纯假冒他人专利而未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行为,不构成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侵害专利权行为,有关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22、参考案例:厦门某卫浴有限公司诉邯郸某门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118号

【裁判要旨】:

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这一客观要件和销售者无主观过错这一主观要件,两个要件相互联系。如果销售者能够证明其遵从合法、正常的市场交易规则,取得所售产品的来源清晰、渠道合法、价格合理,其销售行为符合诚信原则、合乎交易惯例,则可推定其无主观过错。此时,应由权利人提供相反证据。在权利人未进一步提供足以推翻上述推定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成立。

23、参考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诉某制药有限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1233、1234、1235号

【裁判要旨】:

Ⅰ、与已经在中国上市的被仿制药相对应并登记在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的专利,构成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相关的专利”。

Ⅱ、与被仿制药仅存在规格差异的原研药已在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中登记相关专利的,仿制药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对照该已作登记的原研药相关专利作出声明。

24、参考案例:某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郑某时、郭某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312、2395号

【裁判要旨】:

即使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无过错方当事人也可以依据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中对发明创造权益归属的认定结果,向有过错的当事人另行主张法律救济。故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中,所涉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仍可以根据具体案情继续审理。

25、参考案例:日本某株式会社诉浙江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2177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利人提起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之诉后,涉案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但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尚未确定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6、参考案例: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诉南宫市某通讯门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138号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产品无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标识,可以作为认定销售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27、参考案例:天津某医药公司诉华北某药业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871号

【裁判要旨】:

技术秘密权利人以侵害技术秘密作为请求权基础,主张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其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专利文件是否披露了或者专利技术方案是否使用了该技术秘密,以及技术秘密是否构成专利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果技术秘密确为专利文件所披露或者专利技术方案所使用,且其构成专利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则技术秘密权利人对有关专利申请或者专利享有相应权利。

28、参考案例:某围栏系统公司诉某工程公司、某建设公司、某设计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39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主动向被诉侵权人提供并意图使其实施专利技术方案,但未披露其专利权,直至被诉侵权人实施完毕方才请求侵权救济,被诉侵权人主张其已获得专利权人默示许可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29、参考案例:高某某诉某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专利合同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2561号

【裁判要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对专利年费缴纳责任的承担有约定的,应当从约定。约定不明的,应当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交易习惯进行判断。

30、参考案例:深圳市某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某等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146号

【裁判要旨】: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的原告同时提出确认发明人之诉,有关发明人均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案中一并审理,也可以分立两案但作合并审理。

31、参考案例:邓某智诉某科技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310号

【裁判要旨】: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后,认为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中特意强调某一特征的用语含义而有意排除特定技术方案的,不应再通过适用等同原则将被排除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32、参考案例:吕某诉李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6412号

【裁判要旨】:

在侵害专利权纠纷中,在修改权利要求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对该决定作出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33、参考案例:某开发公司诉上海某公司、广州某公司、中国建筑某公司、某工程公司、江西某公司、中国某电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辖终1号、2号

【裁判要旨】:

涉及相同专利或者关联专利的侵权之诉与确认不侵权之诉,原则上应当合并审理;确有特殊情况,基于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的考虑,宜分散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应当在二审程序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裁判标准一致。

34、参考案例:某大学附属医院诉某信息技术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954号

【裁判要旨】: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行使没有约定,共有人之一单独实施专利,其他共有人以专利权共有为由,主张就单独实施专利一方所获收益进行分配的,不予支持。

35、参考案例:马某某公司诉阳江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阳江市某某刀剪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3)民申字第29号

【裁判要旨】: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被诉侵权产品在采用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之余,还附加有其他图案、色彩设计要素的,如果这些额外增加的设计要素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无显著影响,则对侵权判断一般不具有实质性影响。

36、参考案例: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诉宁波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921号

【裁判要旨】:

写入权利要求的使用环境特征属于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使用环境特征对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限定程度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确定。一般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可以适用于使用环境特征所限定的使用环境的,即视为具有该使用环境特征。

37、参考案例:高某某诉某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专利合同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2561号

【裁判要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对专利年费缴纳责任的承担有约定的,应当从约定。约定不明的,应当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交易习惯进行判断。

38、参考案例:深圳市某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某等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146号

【裁判要旨】: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的原告同时提出确认发明人之诉,有关发明人均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案中一并审理,也可以分立两案但作合并审理。

39、参考案例: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诉南宫市某通讯门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138号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产品无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标识,可以作为认定销售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40、参考案例:邓某智诉某科技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310号

【裁判要旨】: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后,认为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中特意强调某一特征的用语含义而有意排除特定技术方案的,不应再通过适用等同原则将被排除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41、参考案例:吕某诉李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6412号

【裁判要旨】:

在侵害专利权纠纷中,在修改权利要求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对该决定作出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42、参考案例:广东国某氢能动力有限公司诉杭州欧某科技有限公司、长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825号

【裁判要旨】:

基于一项专利申请仅存在一项专利申请权。一般情况下,不宜拆分权利要求,分别确定专利申请权归属。

43、参考案例:某开发公司诉上海某公司、广州某公司、中国建筑某公司、某工程公司、江西某公司、中国某电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知民辖终1号、2号

【裁判要旨】:

涉及相同专利或者关联专利的侵权之诉与确认不侵权之诉,原则上应当合并审理;确有特殊情况,基于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的考虑,宜分散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应当在二审程序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裁判标准一致。

本文转载自“类案同判规则”,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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