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和管理理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交通流量和预防事故等交通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拟于2024年5月27日起,启用G205国道与榔黄路交叉口(榔桥街道)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G205国道与榔黄路交叉口(G205国道1525KM+265M,榔桥街道)

二、违法抓拍时间:

24小时全天候抓拍

三、抓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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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20日

来源:泾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