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委工作部署,2023年12月以来,菏泽市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健等部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 巨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巨野县英才中学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巨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二 郓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郓城县郭屯镇初级中学未按规定对食品成品留样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郓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三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曹县第二初级中学(闫店楼校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