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客深上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2707.8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客深上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发布虚假广告。其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广告违法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施以罚款27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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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